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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16日,中国、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和柬埔寨等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交通运输便利化委员会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泰国清迈举行。会议回顾了自2013年底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以来各国在推进次区域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方面的工作进展,研究并确定了修订和实施《大湄公河次区域货物和人员跨境运输便利化协议》(以下简称《过境协议》)的相关安排,并发表了会议声明,宣布从2017年3月1日起《过境协议》的实施取得初步成效。交通部副部长刘晓明率团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

大湄公河次区域明年3月实施便利运输早期收获

据中国交通新闻网12月19日报道,刘晓明全面介绍了中国在促进交通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方面取得的成就。他指出,交通便利化是中国政府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中交通领域的重点任务之一。为推进相关工作,中国国家交通运输便利化委员会八个成员部委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的指导意见》;滇桂两省港口高速公路建设取得新进展;公安、交通、海关、质检等部门积极提高口岸工作效率,并与其他五个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保持密切沟通与合作,共同改善通关设施和条件。刘晓明表示,中国愿继续与其他成员国一道,推动高效便捷的交通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措施。

大湄公河次区域明年3月实施便利运输早期收获

会议由泰国交通部长a/きだよ·巴希尔主持。他说,自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以来,该地区的发展越来越受到世界的关注,希望中国帮助各国共同推动该地区的交通运输便利化和经济发展。柬埔寨、缅甸、老挝和越南代表在发言中均表示,交通运输和贸易便利化是实现次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关键因素,各国应恪守承诺,相互协调合作,共同推动便利化措施的落实。

大湄公河次区域明年3月实施便利运输早期收获

会上,各方一致通过了联合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声明,宣布将采取务实措施,促进运输和贸易,加快实现共同目标,为次区域人员交流和经贸合作创造更加便捷高效的条件;同意在2017年3月开始实施《过境协议》的早期收获,启动大湄公河次区域道路运输许可和机动车临时入境文件,努力完成《过境协议》的全面修订,使其更符合次区域交通运输和贸易的实际发展和未来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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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期间,刘晓明与泰国、老挝和缅甸代表团团长就落实《中缅、中老泰过境协定》交换了意见,并就下一步工作安排达成共识。

标题:大湄公河次区域明年3月实施便利运输早期收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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