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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买的塑料大棚膜损坏严重,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消费者咨询商家,但是商家很慢接受他们的账户。消费者别无选择,只能投诉并得到满意的结果:欠款是免费的;此外,商家给予相应的物质补偿。

赤峰:棚膜伤害消费者

近日,记者从赤峰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到,今年1月,宁城县三座店乡的刘先生向商家赊购了11000元棚膜。消费者扣上棚膜后,他们发现他们买的棚膜有一个不会滴下的硬伤。由于这种严重的伤害,温室中的阳光不足,植物生长缓慢,从而给消费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出于这个原因,消费者一再去企业要求经济补偿。然而,商家一直否认棚膜的质量问题。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介入调查后,经与相关技术部门沟通确认,刘先生使用的棚膜确实存在质量问题,没有滴水,对此商家应负全部责任。鉴于消费者遭受的巨大损失,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免除消费者所欠的11000元流拍费;同时,商家为消费者更换了两个大棚所需的合格薄膜。

赤峰:棚膜伤害消费者

【消费者协会维权观】赤峰市消费者协会负责人认为,作为商家,应该为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合格产品,达到消费者使用的目的。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我们应主动找出原因,及时更换或退货,并对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责任。对于消费者来说,应该从类似的消费经历中吸取教训,与商家签订相关的产品质量保证协议,避免出现纠纷后无证据空的尴尬局面,从而有效维护其合法权益。特别是对于一些小作坊可能生产的产品,我们应该增强产品质量的自我保护意识。

赤峰:棚膜伤害消费者

(张实习生余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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