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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笔记
我们的记者童童
长期以来,食品安全的话题从未淡出公众视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已经一年多了,相关制度的实施正在加快。自11月底以来,围绕食品安全的随机抽样机制的建立和农村食品安全现状专项监管工作开始推进,进一步将社会各界的注意力集中在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落实上。
12月4日,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随机抽样和加强事后监管的通知》,明确提出在2016年底前建立食品药品随机抽样工作机制,明确随机抽样项目的比例和频次,以及随机抽样的推广模式和实现形式。力争在2017年底前实现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事项“双随机性和一公开性”的要求。
实践证明,在食品安全的现状下,建立包括食品在内的监管事项的随机抽样机制是非常必要的。事实上,通过抽查检验或客观促进食品安全目标的实现在我国由来已久,已经成为相关部门监督食品安全的重要手段之一。与之相匹配的是,近年来,随着信息化建设的加快,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始终将抽查与信息公开相结合,从国家层面到地方政府层面,也在实现从部门监管向公众监管过渡的目标。
早在2015年2月1日,经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食品被分为“八类”进行重点抽查;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执法人员的权力,即执法人员可以主动进行随机检查,不受时间、地点、数量等的限制。只要执法人员怀疑食品可能有问题,他们可以随时进行随机检查。
不难发现,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很强,部门监管的责任重大。为此,国家多次强调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手段,实施包括“零容忍”和“黑名单”在内的严格监管,旨在形成确保全社会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与从体系建设到形成的食品安全整体控制不同,单个领域和特定领域(如农村地区)的食品安全状况更值得关注。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11月底发布的《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治理专项监管的通知》指出,为全面实现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风险管理目标,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有效提高农村食品安全水平,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会同公安部, 农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从2016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对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进行专项监督。
根据安排,此次检查的具体方法包括查阅文件和档案、现场检查、随机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反馈等。监管内容包括农村食品安全治理部署进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理”行动落实、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落实、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落实、打击食品犯罪“利剑”行动落实、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全过程监管、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发展和隐患排查、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措施等。
可见,此次检查重点是落实以往一系列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同时探索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创新措施,旨在形成农村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和制度监管措施。我国农村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与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多、小、散、低的严重现象密切相关。与此同时,相关食品行业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意识淡薄,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落后,这些都是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原因。
此外,我们还必须提到农村食品安全与农村消费者食品卫生质量意识薄弱之间的关系。与城市相比,农村经济发展仍处于落后阶段,消费能力相对较弱。因此,它仍然是农村居民选择商品的首要考虑因素。农村消费者买东西看价格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消费习惯。
由于农村地区消费能力弱,一些大型正规超市企业因利润微薄而不愿进入农村地区。这也导致农村流通领域食品配送的主要经营实体主要集中在集贸市场、个体杂货店、小型食品批发部门等经营形式。这些经营单位销售的商品档次也极低,存在大量假冒伪劣食品。
事实上,食品安全的本质是一种信息不对称下的逆向选择,即市场资源配置因不合理的制度安排而扭曲,而不是任何市场参与者的优先选择。不可否认的是,农村消费者现有观念的相对落后导致了农村消费需求的不正常,这反过来又形成了农村地区的低层次市场格局,为假冒伪劣产品提供了温床。农村消费者也成为假冒伪劣食品的主要受害者。
要彻底改变这种状况,使农村食品安全,首先要改变农村消费者的消费观念,增强他们的食品卫生质量意识。对此,早在2009年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食品进一步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通知》时,就明确要求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加大食品安全知识普及力度,倡导安全健康消费理念。
目前,城市食品安全已经走上了“加强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环境”的道路。农村食品安全要想与城市接轨,实现城乡食品安全一体化,还需要观念转变和完善监管的共同推动。毕竟,要进行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城市和农村必须并肩前进,否则,最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将不可避免地成为of/きだ中部的一座城堡。
需要提醒的是,为了突出最严格和最全面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必须禁止有效的执法以确保食品安全,这也注定了新的食品安全法将是中国最困难的法律之一。毕竟,一部法律只能笼统地关注整体问题,而要具体到法律对食品质量标准、各级标准、企业标准、食品安全技术、规范等的要求。,地方各级立法部门和有关部门有必要对其进行细化,并发布切实可行的实施条例。从这个角度看,上述两个文件的颁布和实施显然是一项重要的任务。
标题:最严食品安全提速走上制度落实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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