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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解释
本报记者李海南
为推动《国务院关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实施,教育部近日在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办了“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专题研讨会”。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出席研讨会开幕式并致辞。
今年7月发布的《意见》要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加快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朱之文指出,在全县范围内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改革和发展,并不是农村学校与城市学校接轨、低标准学校与高标准学校更接近的简单问题。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增加和扩大资源的过程,而是一个弥补不足、达标、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过程,还涉及一系列内涵发展、管理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
促进一体化目标实现的五大总体规划
与中国发展中国家的特点相一致,由于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乡二元结构明显,这在教育发展阶段尤为明显,特别是随着城市的全面加速,城乡教育差距正在拉大。然而,让这种差距长期存在于教育领域,特别是在义务教育阶段,显然不利于均衡发展,也不符合当前共同发展的政策基调。
根据《意见》,与城市教育相比,我国农村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问题,如基础公共教育服务差距较大、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教育质量不均衡等。同时,户籍制度改革、计划生育政策调整、人口和学生流动也给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和城市学位供给带来了巨大挑战。
必须认识到,城乡教育发展不平衡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因此,要解决城乡教育问题,必须从整体上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的改革与发展,并通过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来解决。
对此,《意见》提出了“四个统一、一个全覆盖”,即加快统一县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师资配备标准,统一人均公共资金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设备配置标准。“两免一补”政策覆盖城乡。要逐步解决“弱村强镇”的问题,使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率达到95%,使县成为义务教育
为落实相关任务,朱之文提出了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科学合理制定布局规划、有效配置教育资源等五项总体规划;协调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明确标准化建设内容,着力解决城市大班和农村薄弱学校问题;统筹城乡教师队伍建设,实行农村教师倾斜收入分配制度;协调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稳步增长的要求,加强项目经费的统筹使用,优化支出结构,软硬件并重,特别是加大软件支持力度;解决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问题。
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关键是要用好投资
不难看出,国家层面一直坚持从动态的角度审视教育的发展,正是因为中国教育对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实时调整这一客观事实。在政策层面,有许多基于实际变化的政策调整。例如,教育经费明确规定了城乡义务教育经费的统一保障机制,实现了“两免一补”,学生人均公共经费的基准定额可以随学生流动。这也将彻底改变长期以来学生流入流出地资金保障不匹配的状况,实现人均教育经费真正到位。
要把城乡义务教育的发展统一起来,显然要在城乡一体化的大格局下看待。毕竟,当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到来时,尽快弥补教育领域的原始债务,对于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对于集成开发来说,弥补不足是非常重要的。
就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现状而言,解决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集中连片的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问题,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目标更为迫切。无论是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一体化发展,还是给贫困地区带来均衡发展,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这凸显了资金在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华东师范大学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研究所研究员吴尊民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多次强调,要坚持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的方向,必须有效利用义务教育投入,资金的投入和使用是弥补债务的关键。随着一系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实现义务教育经费到人的目标指日可待。
毋庸置疑,城乡义务教育统筹发展,包括实施促进教育资源均衡、改善教师待遇、保障贫困学生就学等政策,不可能绕开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在吴尊民看来,各级教育部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利用好这些投入来促进义务教育的均等化。吴尊民认为,当前,保证中西部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条件,更好地实施现有的九年制义务教育迫在眉睫。决策部门必须重视如何做好资金投入,避免资金在基层难以落实的问题。
“为了提高国民素质和国家的长远发展,经济必须回馈教育。”吴尊民强调,让基础教育的差距长期存在,将不可避免地继续造成未来社会的不公平。“教育经费的使用必须在公开透明的前提下向基础教育倾斜。”
标题:五个统筹助力城乡教育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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