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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的解释
我们的记者王晶晶
一石激起千层浪。《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正式发布,引起了各方的热烈讨论。这是中国第一次以中央政府的名义引入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文件从11个方面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制化进行了全面规划。
据业内人士称,《意见》的总体要求是平等、全面和法律保护。日前,《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邀请到中国建筑学会会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天津滨海科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李振勇,解读《意见》的颁布对民营企业发展的益处。
受访者一致认为,缺乏有效的产权保护影响了全社会的创新热情,给国家创新战略的实现带来了负面影响。《意见》的颁布可以说是这一制度的坚实基础,从“平等”的角度来说,这是对私营企业的一大裨益。同时,《意见》的颁布也是走向经济强国之路的必然选择。
现状:知识产权保护令人担忧
"目前,民营企业在法制和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面临巨大困难."王坦言,目前中国各类重要资源十分丰富,但知识产权资源匮乏。一方面,民营企业注重“中国制造”收入,产权意识不高。如果民营企业没有一定的资金来源,就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因此,许多企业往往以爆炸式的方式分阶段创收,忽视了自身的技术投入,没有知识产权意识,没有形成长远的发展愿景。
另一方面,许多私营企业引进知识产权的成本仍然很高,而且不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很少,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迫使企业付出更高的成本来获取国外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Aiji,净值,信息)。此外,我国对侵犯知识产权的处罚力度不够,法律规定的赔偿金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许多企业铤而走险,选择山寨式的抄袭产品和制造产品,以低成本获取短期利益,直接导致企业声誉和品牌的损失,难以形成长期发展。”
不可忽视的是,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远远不够,未能形成完整的保护体系也是困难之一。王训伟说,中国已经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仍然存在缺陷。例如,随着新兴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及时更新,导致一些企业钻法律的空子获取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法律的保守性和滞后性使得法律的立法速度远远不能适应网络技术的发展速度,同时也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如确认难、取证难、侵权责任分担复杂等。”
改进:巩固系统的基石私营企业吃“安心丸”
谈到《意见》的亮点,专业人士认为,持续生产的人有毅力,而没有持续生产的人没有毅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对于矫正和稳定社会预期,为社会提供“定心丸”和“定星”具有重要作用,许多政策措施首次出现在《意见》中,这对平等保护各种产权,特别是加强非公有产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王认为,对于民营企业来说,最大的好消息莫过于“平等”二字,即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保护,完善平等保护产权的法律制度。
其他民营企业家则担心,长期以来,在经营过程中存在一些非法经营甚至涉嫌非法行为。一旦企业卷入此案,就很容易用新账结清旧账。对此,《意见》明确指出,要严格遵循法律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新旧法律相适应的原则,新账和旧账不算在一起。王表示,妥善处理民营企业的非法经营和违法行为,相当于给民营企业家一个“定心丸”,有利于从根本上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增强他们的投资意愿。
王说,这也是《意见》的亮点之一,即不随意涉及合法财产,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和公民的产权受到侵犯,执法不规范、不公正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意见》颁布后,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企业不可能一涉案就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使企业无法正常经营。今后,有必要对企业的合法财产和法人的合法权益进行分类。确需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除依法需要责令关闭的情形外,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经常项目,以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记者了解到,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如申请行政许可等,往往会因政策变化而出现处理周期长、处理效率低、重复申报内容等问题,导致企业错失发展机遇。然而,有关部门的政策不断变化,违背承诺,缺乏连续性、稳定性和规范性,使公众没有方向感,无法制定长远规划,大大降低了政府在群众中的公信力。
王伟认为,“法律必须被人相信,否则它将是无效的。”《意见》提出要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廉政建设,这有利于稳定政策、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率、重新获得企业信任、帮助企业更好发展。
事实上,法定赔偿是知识产权案件中最常见的赔偿方式。由于上限的存在,多数情况下赔偿金额较低,违法成本较低,这是许多企业知法犯法的重要原因之一。《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赔偿上限。王训伟认为,这有利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也有利于企业注重转型,加大技术投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通过技术可持续发展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建议: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建设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王建议,首先要统一管理,减少分业经营,帮助民营企业降低行政成本。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进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集中管理的知识产权行政机构,以简化复杂性、统一管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其次,增强知识产权转化能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动力。王提出要逐步淡化知识产权申报或授权的数量,但要重视知识产权的实施和应用,加强转化。
第三,完善法律法规,与时俱进,重视网络知识产权保护。随着互联网与我们的生产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互联网上的专利侵权问题日益突出。王认为,电子商务平台处于知识产权保护的第一线,应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大胆探索通过互联网解决知识产权侵权问题的途径,出台平台治理规则和解决方案,为推动完善立法提供参考。
李振勇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建议,要充分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让每个人都能通过固定的信息平台查询企业的相关信息,包括知识产权信息、失信信息、法院公告、判决文件等风险信息。总之,只有当“诚实”可以被评价和询问时,它才会被每个人所重视。
“只有通过改进‘惩罚’和‘信用(诚信)’才能提高‘知识产权’的价值。如果侵权的成本远远大于尊重的成本,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将愿意为知识产权付出代价。”李振勇说道。
标题:产权保护让民企 “安全感”倍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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