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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名为“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制度将很快在中国金融业改革的前沿——上海实施。这不仅是区域保险市场的制度创新,也是保险业为上海城市风险管理服务的又一有益尝试,体现了上海在转变政府职能、利用保险机制改善特大城市治理方面走在了前列。
11月7日,上海市金融办、住房建设委员会、保监局、市政府新闻办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2年,上海探索将保险机制引入建设项目质量风险管理体系,试点建设住宅建设项目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期间,共为上海4个住宅项目的4000多户和55.4万平方米的住房提供了13.9亿元的风险保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
在以往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6年6月16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金融办、保监局关于推进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实施意见》,正式启动上海市住宅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 在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浦东新区商品房项目中实施,鼓励其他区县商品房项目逐步推广。
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顾名思义,是指“由发包人投保,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被保险建筑物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的特殊保险制度安排。”
上海保监局局长曙光认为,从试点到系统升级的深远意义在于,这是发挥保险业社会管理功能、服务中国建筑业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它不仅为业主带来了真正的保险服务,也为政府优化城市建设和治理提供了重要工具,是保险业支持城市综合管理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体现。
据业内专家分析,与传统的物业保修基金制度相比,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杠杆效应可以提供比物业保修基金高10倍的高保证,使政府部门不再需要为建筑质量潜在缺陷充当“付款人”和巨额物业保修基金的“托管人” 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将资源集中在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的事后监督管理上,更好地利用商业保险机制,全面防范重大质量事故。
大多数业主是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受益人。一旦出现房屋质量问题,他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报告,保险公司提供资金,介入所有后续的维修和处置工作,有效地解决了物业维修时间长、手续繁琐等问题,避免了业主因责任不清而只能为房屋质量问题买单的情况,使普通百姓(603883,购买)得到实惠,减少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和社会矛盾。
据记者了解,为适应中国市场的实际情况,上海市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覆盖面远远大于世界上同类保险的覆盖面,其理赔服务也较国外有了显著提高。
从市场需求来看,上海日益增长的居民消费需求和建设项目的规模,为建设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制度试点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建筑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成千上万家庭的福祉。如何有效地管理好住宅建设的质量和后期的物业维护,对政府、开发商和业主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因此,不难预见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市场前景是可以预期的。
标题:不断推进保险供给侧改革 上海出工程质量潜在缺陷险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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