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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政府采购法》颁布以来,我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在制度设计上注重节约资金和预防腐败,形成了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节约了大量资金,取得了明显的反腐败效果。鉴于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实际发展的迫切需要,2015年,国务院正式颁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将政府采购制度延伸至两端,突出以需求管理为核心的源头管理和以符合合同和使用效果为内容的结果管理,体现了十多年来政府采购从程序导向向结果导向的转变。 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实施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了具有自身特色的集中采购管理体系,形成了多层次的采购模式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工作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尝试,力求集中采购真正实现“物有所值”,形成了经验和思考。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连锁经营与创新驱动的实践

(a)加强需求管理,突出“需求”。采购的理想状态始于科学的预算和采购需求,最终调节有效供给。因此,需求管理是采购活动的基础和指导。只有强化采购需求的“合理、清晰、完整”特征,通过科学的编制和论证程序,通过需求部门、实施部门和管理部门的多层次审核,才能实现对采购资金、采购成本和采购目标的有效控制。首先是研究采购需求框架。广州分行结合中央最近颁布的资产购置标准,逐步将办公业务和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服务中常用的项目纳入标准类别,并根据适用性原则,明确划分各种需求分配等级,以便后续需求管理有据可依。第二,合理编制采购预算。根据当前业务绩效需求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对采购项目库进行科学精细的编制,然后按照优先顺序编制到部门预算中,实现采购项目的源头控制。第三,采购需求的分类审查。一般采购项目和一般采购项目采用预审方式,在编制下一年度预算时,组织采购人员提前介入,主要是确认需求的合理性,以判断其是否能真实反映“需要什么”。对重大采购项目进行讨论和论证,确保采购需求与业务需求和市场状况之间的有效联系。四是宣传采购需求。通过行长专题会议、邮件系统和信息网站,在一定范围内宣传全行的采购需求,积极听取各方意见,接受各部门监督,增加采购工作的透明度。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二)细化实施流程,推进标准化信息化建设。首先,采购过程是标准化的。根据国家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采购的法律法规,细化采购程序,编制流程图。按照“管理与采购分离”的原则,按照“不同事务行使权力、不同岗位设置权力、不同层级授权”的内部控制要求,明确采购管理链、需求链、实施链和监督链中各部门的职责,明确采购各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具体标准,确保分工明确、管控有力。第二,采购文本的标准化。目前,已经实现了招标、结果审批、合同评审、绩效验收中采购文本的模板化和列表化,形成了招标文件模板、结果审批单、合同审批单、合同模板、验收单等格式文件,不仅保证了各个阶段和岗位人员的规范化操作,而且提高了各个业务环节的处理时间。第三,采购管理信息化。在总行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自主开发配套管理模块,第一阶段实现采购文件电子化,第二阶段计划与现有办公自动化系统连接,将采购事务与办公流程整合,实现全过程电子化操作。通过方便、透明和顺畅的信息流,我们可以实现标准和效率的高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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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化总体规划模式,实现“物有所值”。一方面,其管辖范围内的采购资源是整合的。广州分公司成立了采购中心,建立了类似产品的联合采购机制,统一实施管辖范围内的大型采购项目。例如,针对辖区内科技信息基础设施升级改造的需要,从线路升级、机房改造、设备购置等多方面进行了综合考虑。,并将年度内的类似采购需求纳入采购,避免了类似需求的重复采购,合理扩大了单一采购的规模。另一方面,探索小规模零星采购的新途径。针对印刷耗材等时效性强、批次不确定、数量不确定的小型一般零星货物的需求,按照市场可选、价格可比、灵活通用的原则,创新性地实施“协议采购+定期询价”模式,提高采购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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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深化绩效评价,探索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结果管理是实现采购链闭环管理不可或缺的一个环节。通过规范采购绩效验收行为,完善采购结果绩效评价体系,注重采购制度、预算、需求的评价和事后评审,分析采购项目的效率和效益,及时总结采购项目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采购工作。近日,广州分行在采购管理体系的填写和完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采购结果阶段绩效管理和绩效评估的具体要求。一是规范绩效验收监督。明确需求部门绩效管理的主要职责,细化货物、项目、服务等不同类型采购项目的验收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验收。第二,完善综合绩效评价。将采购绩效评价纳入采购流程,将生产、运输、使用、维护和报废的全过程纳入分析研究,科学合理地设定评价依据和指标,不仅要评价其初始成本,还要考虑其维护和运营成本,从而全面评价采购项目的合规性、效率和效益。通过采购信息档案与资产台账管理的有效衔接,努力实现采购商品生命周期的全过程管理。第三,回收的结果。及时总结绩效和绩效评价结论,吸收到下一步预算编制、需求管理和组织评审中,统筹考虑采购对象的全生命周期成本和效益,吸取项目实施的经验和教训,并进行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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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中国人民银行采购工作的思考

(a)探索购买服务项目的新机制。推进政府采购服务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任务。为满足政府采购服务的总体要求,有必要积极探索中国人民银行采购服务的相应管理制度和实施机制,并积极与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沟通先行先试。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将尽快发布服务项目采购指导目录,明确纳入中国人民银行承担的、适合市场化提供、为社会力量所接受的服务项目,研究制定服务项目需求的标准框架。第二,贯彻中央政府的供方改革精神,与有关部门共同支持专项市场健康发展,扩大有效供给。第三,扩大采购项目的管理权限,参照近期国家对科研经费管理实行“分配服务”的思路,申请适当放宽公开招标的限额。采购单位可以根据实际项目灵活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谈判、单源谈判等采购方式,从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采购服务项目的“最优解”。第四,做好采购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估工作。关注质量、价格、效率等核心要素。科学合理地设计评价参数和指标,对采购的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和考核。评估结果应定期公布,作为今后几年编制服务采购预算和选择服务承办机构的重要参考。在形成固定的合作关系后,我们可以探索新的采购服务合同类型,如无固定金额、无固定期限和特许服务。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2)规划“互联网+采购”新平台。新一轮信息技术革命即将到来,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各领域的融合已经成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变革的强大动力。横向比较,中国人民银行采购信息化建设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中国人民银行内部的大量采购信息存在于各级机构和部门,成为一个孤立的信息孤岛。采购信息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也导致采购单位大量重复工作。显然,采购信息化已经成为新时期推进中国人民银行采购管理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手段。只有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开放思维,大胆引入互联网技术模式,利用现成的市场信息资源,建设统一、动态、立体、共享的中国人民银行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全系统的项目数据库、商品数据库、专家数据库和供应商数据库,实现采购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民银行网上+采购”,才能解决当前采购管理面临的问题。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信息技术与业务的整合已经发展到一定的水平,整合的结果将反过来改变原有的购买行为。信息化可能会使各种采购环节发生深刻变化,彻底改变传统的采购模式。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中国人民银行将通过“网上招投标”、“网上办公用品采购”、“网上旅行社”等平台完成各种采购业务,采购流程将进行重组,采购模式将进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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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展gpa相关问题的研究。《政府采购协议》是世贸组织框架下关于政府采购法律、规则、程序和措施的统一国际标准。其目标是实现政府采购国际贸易自由化,将政府采购市场纳入整个世界贸易体系。目前,gpa有18个参与者,分布在46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世贸组织的主要发达国家,包括美国、欧盟和日本。2014年底,中国提交了加入世贸组织的第六份《政府采购协议》投标名单。在中国提交的招标名单中,中国人民银行已被列入中央政府采购实体,各分行也属于招标范围。一方面,有必要对加入gpa的欧美发达国家的央行采购制度进行跟踪研究,深入分析其制度设计思路和亮点,如欧洲央行的“创新伙伴关系”采购方式、美国联邦政府由美联储实施的“合同官员”制度等。,并考虑借鉴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来完善中国人民银行自身的采购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加入《政府采购协议》后,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必须对限额以上和清单以内的采购项目实行强制性对外开放,采购工作将从国内管理延伸到国际贸易。外国供应商大规模参与中国人民银行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将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构成巨大挑战。我们要主动开展中国加入gpa的影响研究,按照“以改革促开放,以开放促改革”的要求,逐步形成统一的应对思路,为中国加入gpa做好准备。(作者是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只有创新发展理念,坚持开放思维,大胆引入互联网技术模式,利用现成的市场信息资源,建设统一、动态、立体、共享的中国人民银行采购交易平台,建设全系统的项目数据库、商品数据库、专家数据库和供应商数据库,实现采购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民银行网上+采购”,才能解决当前采购管理面临的问题。

中央银行“集中采购”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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