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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李克强9月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风险投资发展、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帮助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部署建设北京国家科技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会议指出,坚持市场主导,发展各类风险投资,是落实新的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培育新的发展势头、扩大就业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调动社会投资热情,支持群众创业创新,促进稳定增长和结构调整。会议确定,一是丰富风险投资主体和模式,支持行业骨干企业、企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风险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扩大种子期和初创期中小企业天使投资。按照平等对待国内外资本的原则,放宽准入,简化管理,鼓励外资扩大风险投资规模。有序开发投贷联动、保险联动、投债联动等新产品。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二是充分发挥主板、创业板和地方股权交易场所的功能,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交易机制,规范M&A专业基金发展,支持证券公司柜台市场开展直接融资业务,畅通上市、股权转让、并购等风险投资退出渠道。三是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国有企业按照法律法规以市场化方式组建或参与风险投资企业和母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风险投资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第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对以税收优惠、债券发行和政府项目对接等长期投资为重点的风险投资企业的支持力度。第五,优化市场环境,各地区、各部门不应出台限制风险投资企业准入和发展的政策。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强化信息披露和风险披露。建立健全融资托管制度,规范风险投资企业的融资行为,坚持适度、差别、统一的职能监管,打击非法融资,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风险。
标题:释放社会投资潜力助力实体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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