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2字,读完约2分钟
近年来,牡丹江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的创新一直走在黑龙江省的前列,牡丹江绥芬河家禽养殖合作社只是城市金融支持下新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一个缩影。但在欣喜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一些专业合作社仍然“抱怨”缺乏资金支持。据记者称,金融机构的支持是有“底线”的。只有满足最基本的条件,才能获得金融创新支持。
首先,“形式主义”不支持专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是一件好事,但没有发展目标、盲目跟风的专业合作社已经成为典型的“形式主义”社会。根据调查,为了赢得国家的优惠政策,一些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合作社加入了专业合作社的行列。现在,看到其他合作社在财政支持下蓬勃发展,它们也期待分享财政支持的“红利”,因为它们在成立时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记者认为,享受“呆滞社会”、“空空壳社会”等国家优惠政策的唯一途径是,“呆滞社会”将不复存在,“空空壳社会”将不再是longer/きだ゜
第二,“无”专业合作社不支持它。2007年颁布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提出了相关要求。然而,在实地考察中发现,一些合作社没有抵押品或抵押品数量少,没有健全的规章制度,机制建立和执行不充分,成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产权关系不明确。然而,资本需求量是“狮子大开口”。记者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典型的基层经济,与企业和其他市场主体的经营水平存在差距是正常的。但是,金融机构在响应国家政策号召,通过创新规避风险,适度放宽贷款条件的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该找到自己的理由,努力达到金融机构金融支持的底线。
第三,“不求进步”的专业合作社不支持它。农业本身是一个弱质产业,经营风险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只有紧密团结,才能成为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联盟。只有引进人才,注重管理,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银行才能放下“戒心”,弥补自身抵御风险能力的不足。同时还发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不具备贷款主体资格,没有贷款卡,没有结算账户,或者账户中没有结算交易,贷款审核时难以通过银行信用评级,短期内难以获得资金支持。对此,记者认为,金融支持不能划清界限,积极进取但缺乏风险意识和管理意识的专业合作社在贷款后应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耐心地进行辅导和引导,使农民办好合作社的决心转化为务实的管理。
标题:金融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底线”在哪里?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86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