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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记者潘英丽

近日,银监会上海监管局局长廖岷在第六届外滩金融峰会上发布了上海新金融研究所项目报告。报告主要研究科技金融如何支持科技发展成果市场化和商业化运作的所有金融安排,如金融体系、金融工具、金融行为和普惠金融的其他子领域。

科技金融应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

创新和金融促进结构调整

本报告的重点是创新和金融如何促进结构调整,并形成结构调整的驱动力。根据该报告,一个国家的服务水平和能力主要取决于其金融市场,特别是资本市场和健全的法律制度。这些国际经验对我国具有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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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和金融的理论旨在研究新结构的变化规律。该报告选择了12个发达国家,并将它们的信息和通信产业与其他制造业进行了比较。从经济结构分化发生的三个时间点来看,它表明在一个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中,由于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更多的落后产业被取代。在这些工业化国家进行产业结构升级时,结构变化主要是由技术创新产业主导的,而技术和金融实际上是经济发展和结构变化的驱动力,也是打破制度和结构刚性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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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业与工业的良性互动

报告指出,中国应着力形成金融业与工业的良性互动关系,建立相对顺畅的政府与市场关系。

发展中国家的金融深化程度往往落后于发达国家,这不利于产生足够的金融家来帮助企业支持技术创新成果的转化。因此,有必要从金融方面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高效的风险资本市场,构建良好的金融监管体系,并兼顾风险监管与维护公平市场交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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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美国发布的国家制造创新网络计划年度报告强调,国家应支持和帮助创新机构形成稳定和可持续的商业模式。报告认为,政府和市场除了要形成系统化的立法外,还应该形成对接关系、伙伴关系或互补关系。例如,形成了科学技术立法的系统化。美国、日本和其他国家在支持小企业的法律中放宽了对商业银行的一些限制,使商业银行能够为早期的技术型企业,包括硅谷银行,提供投资和贷款联系服务。此外,政府使用基于政策的金融工具来支持科技创新。当企业和产业培育和成长时,应该逐步退出,由市场机构承担。政府引导和利用社会资源投资一些创新领域,充分尊重和运用市场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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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发达国家的实践表明,设立一些机构和基金,由政府直接投资和管理是没有效率的。然而,也有成功的经验:以色列政府成功地引导了基金,关键是采用混合制度,由市场机构进行专业化管理,项目成功时政府只收取一定的固定收益。台湾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也可以借鉴。在一些有限的领域,政府有必要承担主要责任。到目前为止,国外普遍将担保视为政府融资的一种工具。2015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融资性担保业的意见》强调了政府在推进融资性担保体系中应发挥的主导支持或引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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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科技法律法规水平和修订频率

就金融系统设计或技术和金融工具而言,报告是根据供应方和需求方进行分类的。

从供应方来看,它主要是为科技创新和初创企业的风险融资的金融工具。不仅有直接参与项目筛选提供资金的人,如pe和vc风险投资(风险信贷、投资和贷款联动),也有参与风险分担的人,如保险和信贷担保基金。在一些发达国家,政府特别注重用高水平的科技创新规范引导社会预期,即“信号战略”有助于传播创新信息和增加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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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需求方面来看,主要是帮助克服技术瓶颈,支持成果转化的商业化。除了政府直接补贴技术创新之外,政府资助的研发项目和政府资助的实验室所产生的创新成果也受到立法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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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从科技立法、资本市场、商业银行、科技保险和政策性金融等方面提出了政策建议。一是建议提高科技法规水平和修订频率。在支持风险投资业发展的同时,我们不仅要重视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税收平衡,还要借鉴美国或英国的经验,将养老金作为投资来源之一加以引导。第二,根据互联网环境下资本市场和风险投资业的发展趋势,进一步优化众筹融资监管体系。其中,商业银行需要发挥纽带作用,将支持科技创新的各种社会资源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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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还建议促进各种金融工具的交叉发展,包括发行科技债券,结合委托贷款向中小科技企业提供长期优惠贷款,鼓励商业银行发展合同融资和技术贸易融资,支持技术存储和存储机构及平台建设。此外,鼓励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和知识产权保险交叉支持,鼓励少数合格银行开展专业化经营。

标题:科技金融应更好地支持科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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