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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在团市县(市、区)建立检查制度的要求,赤峰市委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机构,核定机构,认真组织了赤峰市的检查工作。
党委高度重视并高标准地开展检查工作。市委制定并颁布了《赤峰市委督查工作暂行办法》,成立了督查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办公室,并按照择优选拔的原则配备了四名工作人员;明确关于成立祁县区委员会检查机构的意见,批准祁县区委员会检查办公室为党委司级机构,核实每个祁县区委员会检查办公室领导职数为1名官员、1名副手和2名司级。祁县区委成立督查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祁县区委督查办公室,完成领导小组,抽调专职人员,协调解决督查机构办公场地,购置办公设备。同时,市委建立了30人的巡逻队长数据库和45人的巡逻人才库,各县区建立了211人的巡逻队长数据库和487人的巡逻人才库,为全市的巡逻工作提供人员支持。
建立科学规范的检查制度和机制。按照“比较+改造+探索”的原则,在借鉴自治区党委和其他省市检查制度的基础上,编制了《检查工作制度汇编》,建立和完善了检查工作的实施办法、工作流程、线索管理、交接监督等近20项配套工作制度和意见,使检查工作各环节的任务和程序具体化、规范化,确保了检查工作的有序运行。积极推进以人为本的器官文化管理,把精神文化、行为文化、制度文化和物质文化作为器官文化管理模式的要素。积极探索建设检查中常见问题的预整改机制,解决检查周期过长和类似问题无法及时整改的问题;积极探索督查联动机制,解决市、县两级委员会督查工作规模不一、力度不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积极构建立体检查监督机制,解决方法单一、信息获取渠道狭窄、发现困难等问题,实现检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加强培训,努力提高检查员的专业能力。坚持综合训练。检查工作开始时,在自治区党委检查办公室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依托自治区党委检查办公室的经验和资源优势,市委检查办公室在呼和浩特举办了全市检查干部培训班,邀请自治区党委检查办公室领导参加, 检查组的高级领导和先进地区的领导讲授检查业务,使全市的检查人员能够掌握检查工作的基本知识。 为加强岗前培训,根据检查工作标准,各市县检查机构在检查组进入前均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检查工作流程、方法、如何理解和核实问题线索、撰写检查报告等具体事项再次进行系统培训,确保检查工作有针对性,为开展检查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认真检查,严格改革,扎实推进检查工作实效。按照全面铺开、有序推进的原则,市、县两级党委第一次开展第一轮检查,坚持政治检查方向,围绕治党和治党三大问题,关注关键人物、关键问题和关键问题。对贯彻六项纪律和遵守八项中央规定精神中的突出问题,从细到严进行了检查。在全市第一轮检查中,共派出36个检查组,检查了2个市级部门、20个县区直属单位和6个直属机构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于被检查党组织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按照边查边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的原则,实行一改一监一销的建帐销售制度。检查机构应及时回头,对整改问题进行重新监督和推动,防止问题反弹。共向被检查单位反馈了131个问题,向纪检监察机关反馈了21个问题,向组织部反馈了1个问题。截至目前,已整改88项,正在整改43项,整改任务完成67%。
2017年,全市督查工作将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第一届党委任期内全覆盖督查的要求和市委的统一部署,分批开展全面督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党。(董九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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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全面推行检查制度,帮助党内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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