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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近日发布了《赤峰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到2020年底,20%以上具备海绵城市建设条件的城市建成区应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70%的降雨应就地吸收利用。
近年来,赤峰市全面加强了水源、热源、气源、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了管网升级改造、排水、防洪蓄水、雨洪综合利用、雨水吸收净化、城市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市政工程。为了实现建设海绵城市的目标,赤峰市专门成立了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积极部署前期工作,将海绵城市建设与棚户区改造、危房改造和旧住宅区改造相结合,统一规划实施雨污分流,加强排水、仓储等设施建设,解决城市内涝等问题。,并将自然积累、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充分融入城市规划建设。
今明两年,赤峰市区旧主干网和庭院网将改建50公里,管网漏损率将降至10%以下。中心城市实施了6个污水处理项目,包括一个新的10万吨污水处理项目和一个新的10万吨再生水利用项目,投资11.5亿元。(记者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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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到2020年,70%的降雨将被当地消耗和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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