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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司法局会同市综治办、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赤峰市公安局、赤峰市卫生计生委、赤峰市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发布了《关于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通过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可以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及时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发挥积极作用。

赤峰市着力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

据了解,《实施方案》提出,首先要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第三方医疗纠纷。赤峰市司法局和赤峰市卫生计生委依法成立赤峰市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委员会(以下简称医疗调解委员会)。医疗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医生和患者的第三方调解组织,专门调解和处理医疗纠纷。医疗委员会由案件受理部、调解部和索赔部等业务部门组成。业务由卫生规划委员会、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指导,医疗委员会所需费用由中介机构支持。二是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专家库,聘请司法鉴定专业人员、法律研究人员、律师、医学研究人员、医生、法医、保险等专业人员作为专家库成员,负责重大、疑难、复杂纠纷的咨询、分析和论证,提供专业意见,确保医疗调解委员会依法规范进行调解。《实施方案》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的第三方调解工作机制,形成了以人民调解为平台、司法行政、卫生计生、公安、保险监管等职能部门参与的工作模式。(记者王庆华)

赤峰市着力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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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着力构建医疗纠纷第三方人民调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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