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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钱、副主任、宁、、赵复、,秘书长等参加了会见。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洪学、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潘永如、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陈亮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各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也出席了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雪波主持会议。
会议决定于2016年3月16日在赤峰国际会展中心召开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提案草案)、选举办法及其他有关筹备事项。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宁关于赤峰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部分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会议审议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郑洪学的说明,决定任命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表决接受辞职,并通过了关于任命市人民政府代市长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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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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