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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委严查了群众中发生的四风和腐败现象。在过去的两年里,349人受到纪律处分,3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并收到了超过1480万元的纪律资金。

赤峰村主任因贪污21万元被判12年徒刑

前赤峰市林西县村委会主任冯某,平日横行霸道,涉嫌违法违纪。村民们不敢出声。在获得线索后,自治区纪委任命赤峰市纪委调查此事。专案组发现,冯以妻子和母亲的名义非法收受土地补偿费21万余元,并与其他5人串通舞弊。事情被查出后,冯被开除党籍,不久前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其他五个人也和他一起入狱。

赤峰村主任因贪污21万元被判12年徒刑

根据内蒙古纪委三年前的统计,98%以上的信访和95%以上的上访人员来自基层。因此,自2013年10月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解决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查处农牧区苏木乡和嘎查村党员干部违法违规行为,管理和使用惠农惠畜资金,实施民生工程。 以及基层党政机关和机构违反法律法规侵害群众和企业利益的行为。

赤峰村主任因贪污21万元被判12年徒刑

截至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已分五批将930条问题线索移交给盟市,并对349人给予纪律处分,移交司法机关,收缴违纪资金14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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