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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赤峰市民政局获悉,从9月18日起,赤峰市将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发放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或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简称单证)。

据了解,8月27日,民政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备案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规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除涉及台湾和九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不再为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婚姻登记备案证明或无婚姻登记备案证明(以下简称单证)。赤峰于9月18日收到了民政部的指示和转发文件,并正式停止了这项业务。

赤峰:民政局不再发放结婚证

据报道,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管理、下放权力、方便人们经商和创业的要求,民政部在与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使用婚姻登记信息的主要部门充分协商后,采取了这一措施。关于取消认证后的工作,工作人员表示,民政部门今后将加强信息化建设,并与相关部门落实跨部门信息检查的具体措施。如果相关部门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依据了解和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可以通过开通信息核对口、公务信函等方式直接完成部门间的信息核对,不再需要当事人在使用婚姻登记信息的部门和民政部门之间来回奔波,从而有效减轻当事人的经商负担,真正落实分权要求。(记者肖伟)

赤峰:民政局不再发放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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