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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调整的相关要求,2016年松山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将于2015年9月1日开始。城镇居民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的等待期从每年1月1日至11月30日取消,原缴费期限调整为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将实行预付款制度,享受福利的时间为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16年,缴费标准调整为:18岁以下儿童和在校学生每年60元;成人调整为每人每年300元;18岁以下在校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年调整为50元;成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的最低生活保障调整为每人每年240元。此外,新生儿可在出生后三个月内随时办理保险缴费手续,不受缴费年限的限制,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记者吴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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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赤峰市松山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支付方式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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