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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联合市县行政权力清单体系建设的通知》(内务办〔2015〕8号)的要求,执法监察部对市国土资源局行政权力清单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经赤峰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最终审查确认,涉及国土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141件,其中行政处罚88件,行政许可4件,行政征用3件,行政强制措施1件,行政确认4件,行政监督检查22件,其他行政权力事项19件。
经过梳理,市国土资源局的行政权力清单越来越清晰,为下一步更好地实施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欢迎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平台——扫描上面的二维码或搜索赤峰新闻网(或直接进入内蒙古日报)关注赤峰新闻网官方网站。请注明转载来源。
标题:赤峰市国土资源局初步完成了行政权力清单的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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