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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红山农牧区农业推广站了解到,与往年相比,红山区今年的种植保险金额和费率有所调整。
据了解,根据中央政府对保费补贴农作物保险产品的保险金额应涵盖直接物化成本的要求,对大豆以外的保费补贴农作物的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进行了如下调整:其中,稻谷玉米和稻谷小麦的保险金额从400元/亩调整至500元/亩,费率为6%。也就是说,农民自交保费由3.6元/亩调整为3.0元/亩,由2.8元/亩调整为3.0元/亩。旱地玉米和葵花籽保险金额分别由220元和250元调整为300元/亩,保险费率分别为8.5%和6%。也就是说,农民的自养保费从旱地玉米的1.98元/亩调整到2.55元/亩,从向日葵的1.75元/亩调整到1.8元/亩。旱地小麦保险金额从220元/亩调整到200元/亩,费率为8.5%。也就是说,农民自留旱地小麦的溢价从1.54元/亩调整到1.7元/亩。从今年开始,红山区将自行决定发放种植保险的最后期限。根据被保险农作物的常年收获法,红山区将大田农作物保险责任的终止日期定为10月10日。此外,今年以来,自治区将温室气体和农作物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整个地区。同时,取消市场准入限制,所有获得中国保监会农业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均可在全区域范围内开展业务,提升保险供应能力。(记者邵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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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红山区种植业保险金额和费率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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