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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市社会经济稳步增长,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赤峰调查组的调查,2014年,赤峰市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以及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势头良好。
从2014年7月1日起,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时间的最低工资标准,使部分低收入劳动者获得了福利待遇。使低收入工人获得福利的政策并不仅限于此:2014年,赤峰市企业退休人员增加了养老金,人均月增长约为180元;2014年,赤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月421元提高到人均442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有9.4万人受益。 此外,去年,各种小微企业减税、减费优惠政策相继出台,一系列再就业和创业扶持政策初见成效,充分激发了我市民营资本的活力,使我市个体私营经济持续发展,也带动了我市城镇居民经营收入的增长。
标题:多重因素促使赤峰市居民增加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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