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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交警支队和市环保局联合召开媒体见面会,解释我市近期限制黄标车的政策措施,并征求媒体意见。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指不符合国家一级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不符合国家三级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它们产生的废气对环境影响很大。

为有效加强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全面改善城市环境空气体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市政府决定从2014年11月3日起每天7: 00至22: 00开始。清河路、港铁街、蔡健路、站前街、宁兰路、港铁西街、西拉木伦街、宝山路、福和街、大坂路、黄林街、S206线、新会路、南四街、宝山路、巴林街、平双路、松山街、桥北街、赤溪路、五茂街、清河路、红山路、平金线、宝山路、谷马线、平牛线、哈河街、宝山路、内环路、北环路、元宝山区、 禁止无环保检验标志和有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机动车,以加快淘汰黄标车和旧车的进程。 具体禁止车辆为:2000年7月1日前注册的微型和小型客车及小型货车,燃料类型为汽油或天然气;2001年10月1日前注册的以汽油或天然气为燃料的轻型卡车;2003年7月1日前注册的中重型卡车(含半挂牵引车)和大中型客车;2001年9月1日前注册的中重型卡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大中型客车;2008年7月1日前注册的微型和小型客车,使用柴油;2009年7月1日前注册的使用柴油的微型和轻型卡车;2008年7月1日之前注册的中型和重型卡车(包括半挂车牵引车)以及大中型客车。 据市交警支队称,市区已有8辆违章车辆受到处罚。市交警支队正准备利用电子监控等科技手段,对黄标车和旧车进行严格的调查和严格的管理。同时,通过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动员,及时宣传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和高污染、高排放黄标车的危害,做好解释工作,积极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和支持。

标题:赤峰市依法对“黄标车”实施交通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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