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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委起草审查了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严重违反纪律的问题。
调查结果表明,赵新尉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妄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重大实务方针、决定和决定,公开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新疆业务的重大部署要求的发言。 在反对故意做出违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信息事业部署的决定的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大体问题上,言行与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不得一致的干扰、妨碍组织审查、伪造证据、缔结攻守同盟。 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浪费公共财产的职务便利,在干部人事调动、退休、选拔任用以及公司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利,领取财产。 严重违反职工纪律,不履行全面严格的党主体责任的,不制止在本公司内设立机构私设“小金库”的行为,不按照不调查的预算缴纳国家财政资金,挪用预算金。 其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领取财产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
赵新尉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的信念,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而且党的十八大后也不收敛,不撒手,性质差,情节特别严重。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过自治区纪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研究和自治区党委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审议,决定向赵新尉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涉嫌将征收其违纪所得的违法犯罪问题和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解决。
标题:“新疆日报社原党委书记、总编辑、副社长赵新尉严重违纪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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