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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公司记者祁彪在事件发生25年后,至今备受舆论关注的上海“两梅(梅吉祥事、梅吉扬两兄弟)事件”似乎再次迎来了曙光。 记者与两梅事件代理律师叶杭生为此次事件奔走呼吁多年退休检察官刘炳章华处,最高人民检察院正式立案审查此案,最晚将于年11月上旬得出结论。 这对双梅及其家人,乃至关心双梅事件的人们来说,不得不说这是个好消息。 比较两梅事件,记者最近采访了北大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刑事侦查学行业权威法学专家陈永生。 陈永生教授认为,综合现在的答案资料和相关媒体报道,双梅事件是可疑的,大概率是冤案,相信最高检查的这次重新审视会产生积极的结果。 北大法学院教授回顾了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学、司法制度、刑事侦查学行业权威法学专家陈永生“双梅事件”的事件,1995年7月6日早上8点左右,下了大雨,39岁的受害者顾敏黎在家受了重伤。 上午10点左右,丈夫梅吉祥因病回家休息,找到躺在血泊里的妻子,马上拨打120求助,通知双胞胎兄弟梅吉扬去医院。 顾敏黎经医院两次手术抢救危险 1995年7月6日下午,通过南市区公安局狱警编制的事件发生地《现场调查笔录》,可以隐约再现当时的现场情况:现场在人民路169号内,二段砖木结构,东西行驶。 中心的现场位于该号的下层,是进入总门的物品进入通道或进入总门右侧的第一个房间,走道门(即总门)没有发现异常的痕迹。 靠近通道南侧的墙壁,从靠近人行道门的地方从东到西连续停放着3辆自行车,发现第3辆自行车下面的地面上留下了痰杯盖和女式黑鞋。 另外,这辆自行车的网袋上留下了带血迹的灰色雨衣和带血的裙子,这辆自行车的网袋正下方的地面上留下了少量的血。 我发现房间里的床头柜里留有带血的男性用白t恤。 沙发上发现了两个装着留下血指纹的衣服的马包(被提取出来了。 留下血指纹的条件非常差)。 发现靠近沙发靠背的墙面上残留着少量的血迹和毛发。 我发现冰箱冷藏室门上留下了大量的血迹和一些毛发。 离进入门右侧的南墙地面约30厘米远的墙面上留下了血迹和血手套的痕迹。 在洗衣机南端前侧的地面上发现了一些毛发。 对顾敏黎的受伤,第一时间就诊顾敏黎的上海仁济医院《第一医院病程记录( 1995年7月6日)》这样说:患者顾敏黎,女,39岁,头部多处刀切伤和出血3小时入院,头部多处刀切伤,全身血迹,然后 头部很多地方的皮肤裂开,有外伤和头盖骨、双瞳等,92.5cm对光好,四肢有力。 诊断为头部皮肤裂伤、失血性休克,在急诊室接受抗休克治疗,做头部加压绷带,伴随头部ct检查,颅内未见明显异常,送手术室进行清创缝合治疗。 梅吉祥事第一次发现妻子顾敏黎被害被送往医院,事件发生4个月后,发生了意外的一幕,受害者顾敏黎的母亲陈玲仙向警察通报梅吉祥事是犯人。 案件被定性为故意杀人,经过长期审判,梅吉祥事供述了共犯双胞胎兄弟梅吉扬。 1995年12月4日和6日,梅吉祥、梅吉扬两兄弟经南市区检察机关批准被捕。 1996年1月,事件被移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梅吉扬首先逆转了供给。 在看守所和律师见面时,他抱头痛哭,声称自己被冤枉了。 12月16日,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没有公开审理双梅杀人案。 1997年2月,法院一审判决梅氏兄弟成立故意杀人罪,梅吉祥事被判死缓,梅吉扬被判12年。 1997年底,二审法院的终审裁定驳回了双梅上诉,维持了原判。 年《民主与法制》周刊第17期报道《双梅事件》没有犯罪时间和动机吗? 关于这件事,陈永生说,这件事可以称为标准的“三无事件”,即没有犯罪时间、动机和支持指控的证据。 陈永生说,可以综合关于整个事件有无事件时间的证人证词,整理小梅当天的下落轨迹。 事件早上,小梅7点35分左右把孩子送到防暑班,7点50分左右把孩子送到工厂旁边的防暑班,7点55分左右去工厂上班,然后和多个工厂的同事见面打招呼,做信息。 工厂医生建议小梅早点去看红眼病,以免传染给别人。 小梅解决了工作事务后,9点30分左右去旁边的沪南医院看病。 当时,两个同事委托梅先生帮忙看病。 9:45,看病的小梅回到工厂后,一起在顾客访问中解决了需要请求的工作,去二楼仓库找仓库负责人办理领取灯具零件的手续,交给了顾客。 10点左右,小梅出去工厂领导签了卡,回家休息,发现顾敏黎受了重伤,报警了。 法院认定,1995年7月6日上午8点左右,梅吉祥在家里争吵后……2名被告人发生事件伪造现场,立即赶到单位。 “法院判断两梅的犯罪时间从8点持续了30个小时以上,但可以说明8点半左右在工厂工作的证人至少有8人,没有小梅犯罪时间的证人也至少有2人。 那么,可能是双梅先在工厂签字,然后回家犯罪再回工厂上班吧? 这个可能性几乎没有。 根据实地调查,从梅家到工厂的距离,即使以非常快的速度骑自行车,法院认定的犯罪时间只是往返,几乎没有杀人的馀地。 因此,几乎可以推测两梅没有犯罪时间。 因此,没有犯罪时间可以说是本案的非常重大的疑点。 ”陈永生教授说。 另外,陈永生教授也对双梅的犯罪动机有疑问。 法院的判决认定被告人梅吉祥因家庭琐事等理由逐渐不满妻子顾敏黎,实际上萌生了杀妻恶念……“从判决来看,法院对双梅杀人动机的描述非常模糊,家庭琐事是什么? 综合这个事件的证据资料和当时媒体的报道,一个比较主流的说法是顾敏黎管理钱比较紧,梅经常为了钱和顾客敏黎争吵,产生了长期杀顾客敏黎的想法。 那么,这种说法能站得住吗? 我知道当时梅家的经济状况比较好,夫妇二人的月收入是700多元,这是什么概念呢? 我在湖北的一所本科大学教书,收入中等,一个月的工资只有230元。 这是因为梅家的收入在当时还很高。 所以,小梅是妻子管钱的,有必要杀人很紧吗? 他完全可以采取不付顾客敏黎工资离婚的方法,没有杀人的必要。 另外,法院认为梅先生为了钱杀人的事实之一是顾客敏黎先生受重伤住院期间,梅先生从家里取出过钱。 我认为这不能成为小梅杀人动机的证据。 相反,顾客敏黎受重伤住院需要花钱治疗。 即使公司能清算,通常也要付钱看病后办理清算手续。 另外,为了应付日常支出,小梅取钱是遵循正常的逻辑的。 ”陈永生教授说。 关于小梅的犯罪动机,陈永生教授表示:“法院的判决没有确定小梅的犯罪动机,小梅只是说想杀了妻子,就和小梅共谋,小梅不说就同意了。” 哥哥想杀嫂子,弟弟也不问理由,不加以说服和说服,马上同意一起杀人是违反常识的。 另外,根据双梅的家人,特别是大梅的女儿(事件时的8岁)的回忆,大梅和顾敏黎之间的感情很好。 事件前夕,他们一家三口玩纸牌玩到很晚,很开心。 大梅判断顾敏黎家族的小事不满意。 “把证据记录下来,认定事实不足以说明犯罪吗? 关于这个杀害妻子犯罪的证据,陈永生教授也说确实没有达到足够的水平,法院认定的相关事实中也有很多违反矛盾和常识的地方。 “首先,问题最大的是小梅。 整个事件指控小梅犯罪的只有小梅,另一个是小梅自己的有罪供述,没有其他证据说明小梅的犯罪,受害者顾敏黎也从始至终没有指控过小梅。 另外,两梅的供述非常不稳定,既有有罪供述也有无罪辩解,但警察只选择有罪供述作为证据。 因此,可以说对小梅的有罪判决非常担心,因此违反了仅凭供述不能决定的证据法律规则,即供述加强规则。 ”陈永生教授说。 陈永生教授说,在能说明小梅罪行的两个供词中,小梅用起诉书证明了自己的供词,一方面无法忍受警察连续审问的压力,另一方面看到弟弟在案发时也上班,最后以为很清楚就提供弟弟。 然后小梅不再认罪了,但之后预备员给出了小梅的供词,小梅写了一本认罪书。 在自白书中,有很多类似的表现,“负责人每天熬夜,在熬夜的支援教育下”“回到职场后工作两倍,回报负责人,再次成为人类,必须以新的姿态全身精力投入工作”。 这表明,双梅有罪供述时,不仅涉嫌遭遇疲劳讯问,而且遭遇诱导讯问的可能性很高,合理推测事务人员在向梅认罪后,可以回到职场继续工作等。 否则,我写不出小梅回到职场会怎么样。 另外,整理文件资料,双梅的有罪供述对犯罪经过的描述,每次供述都比上次复印件多一点,详细,而且结合警察事件进展新闻完全,诱导痕迹可以说比较明显。 “事件进入审理阶段后,两梅相继推翻了供词,大梅遭遇了6日6夜的连续审判,声称自己的身体和精神崩溃了,供词完全是按照事务员的意思写的。 最高法关于供述适用的规则要求,审前供述稳定,在开庭阶段供述,如果该审前供述可以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可以作为证据采用,但审前供述不稳定,最后有罪供述,再在开庭阶段供述。 但是,本案的有罪判决认定了双梅的供述,这不符合相关证据规则的要求。 另外,在犯罪现场,警察没有提取任何能说明双梅犯罪的证据,现场没有任何适合他们的指纹、脚印、血迹、毛发。 在当时的条件下,这些都完成了dna鉴定。 另外公安部通知说,杀人事件现场的生物检查材料要进行dna鉴定,但警察没有进行。 这也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陈永生教授说。 陈永生说,除了上述证据水平的疑点外,判决对犯罪经过的事实认定也有很多疑点。 判决认定,被告梅吉祥拿出事先准备的柴刀朝区头砍了几刀,区很快就晕了。 这时,在一边等待的梅吉扬被告听到声音前进,按照梅吉祥的授意陆续推广了木制凳子、菜刀。 被告梅吉扬再次用木凳和菜刀猛击区的头部,被告梅吉扬用菜刀割伤区的脸和右手。 后来梅吉祥被告怕照顾不了,用皮带狠狠地掐了一下脖子。 加害者完成……“壮年的两个男性对着一个女性,长期使用柴刀、木台、菜刀、皮带等工具,继续猛烈地砍、猛烈地敲、猛烈地拧等方法,不能杀人是非常不常识的。 另外,大梅家住在面向上海大街的旧食堂里,邻居非常近,隔音效果也不好。 另外,事件的时间是早上人们吃早饭上班的时间,人流大,如果是共谋杀人,双梅可以完全选择更好的时间和地点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这也是事件的疑点。 ”陈永生教授说。 犯人是另一个人吗? “这个事件的奇怪之处还有很多。 陈永生教授说:“从刑事案件搜查的角度来说,犯罪通常有三种类型,财产类犯罪、感情矛盾冲突类犯罪,另一种是性关系犯罪。 在这个事件中,没有财产损失,现场也几乎没有大范围。 唯一的翻译是现场柜子里的信,证明犯人关心的不是钱而是与受害者的关系,这排除了这个事件是财产类犯罪。 更谈不上性关系犯罪。 因为这件事最大的可能性可能是感情矛盾冲突系犯罪。 对于这样的事件,警察必须仔细调查受害者的人际关系状况,但在事件中,不是仔细调查受害者的所有人际关系中包含职场状况,而是以双梅为中心进行调查违反了刑事搜查的例行程序。 “据相关证据和相关报道,事件发生时,顾客敏黎当场在家里晾衣服的大腿(头是铁质的)和对方搏斗,大腿上有血迹。 但事件发生时,双梅一点伤也没有,碰巧顾敏黎单位的同事舒某当天头部受伤,白天和晚上分别有人陪同医院看病,7月22日报销了800多笔医疗费。 这些可以从当时和舒某一起去医院的两个证人和企业的财务账上证明。 “根据双梅的家人,特别是大梅的女儿的回忆,当时顾敏黎和舒某去得很近。 事发前一年,顾敏黎经常坐舒某开的车去离家很远的外高桥保税区的别的办公室。 案发当天是顾敏黎企业老总的生日,顾敏黎本来约好和同事去外高桥庆生。 事件当天早上,小梅的媳妇看见顾敏黎一边吃饭一边望着门外,就像来接她一样。 事件发生后,警察采集了顾敏黎单位同事的指纹,但只有舒某没有请假。 首先我们拆除这个事件是感情纠葛的冲突事件,各种迹象表明舒某和顾敏黎的关系不一般,但警察没有沿着这条线索搜查。 ”陈永生教授说。 刘炳华长年实名举报涉嫌真凶舒某,据说在双梅事件的相关投诉资料中也多次提到相关事实。 “总结起来,这个事件的嫌疑还很多,无论是从认定双梅犯罪的证据和事实,还是从杀人犯的其他立场来看,本案的大概率都是冤案,相信最高检察院的这次重新审视,相信最终会得到比较令人信服的答案。 ”陈永生教授说。 这件事的后续结果怎么样? 本刊将继续追踪。 喜欢这个复印件的人也喜欢原来的标题。 《“二梅事件”:证据嫌疑很深,重新再现曙光》原文

标题:热门:“两梅案”:证据疑点重重,改判曙光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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