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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路宏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7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批准安徽路宏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答复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批准贵公司不超过8917万股的非公开发行新股。
二、股票发行应严格按照申请文件提交证监会。
三.本批复自批准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从批准发行之日起至股票发行结束,如贵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向证监会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准文件的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处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如果投资者有意参与公司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联系公司和承销商:
一、发行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国胜(董事会秘书)
电话:0551-66391405
传真:0551-66391725
电子邮件:wangguosheng0731@163
(2)承销商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5888-8312
传真:020-87555850
电子邮件:gfecm@gf
特此宣布。
安徽路宏钢结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7月28日
标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5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