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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行依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社会信用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于增强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增强国家整体竞争力,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意义。为此,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联合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改善服务,提高效率,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
为了缓解山西省的贫困状况,落实中央和中国人民银行的金融扶贫政策,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市中心支行创新了贫困农户信用体系,有效地将农户信用信息与扶贫信息相结合,缓解了贫困农户融资难的问题。目前,山西省有271万信用用户,6793个信用村,287个信用乡(镇),其中贫困地区有25万信用用户。
声音机制
在山西省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中,中国人民银行积极将“金融致富扶贫工程贫困农户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框架,成立了县乡两级贫困农户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发挥了“一秘”、“村财务指导员”的作用,开展了金融知识、扶贫小额信贷知识和扶贫政策的宣传。
山西省建立了政府、金融、银行、保险、担保相协调的金融扶贫新模式,通过加大支农再贷款力度、引入商业保险共享机制、建立金融风险补偿、发放扶贫项目贷款利息补贴、众筹扶贫、上市扶贫龙头企业“新三板”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经济发展。
确定指标
目前,山西省已建立信用档案414万户,占总户数的61%。在推进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过程中,积极与232万户贫困家庭和58个贫困县开展信息对接和共享,在扶贫办建立了档案和卡。
山西省组织金融机构进驻村庄和农户,开展实地考察,全面梳理辖区内农户信用状况,登记信用状况良好、信用需求满足扶贫条件的重点农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基本数据项目指引》,针对贫困家庭量身定制信用评级体系,建立了贫困家庭诚信、家庭劳动比率、家庭成员劳动技能掌握程度和家庭评级收入四个信用评级指标。成立了一个由村委会、乡镇和县城常驻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的风险控制小组,该小组对贫困家庭进行评级,并批准银行发放信贷。
创新模式
山西省各级人民银行强化了“诚信”的导向作用,积极引导金融机构特别是涉农金融机构探索建立八种新型小额信贷模式。
一是“公司+基地+贫农”的双赢发展模式。二是“专业合作社+贫农”的产业发展模式。第三,产业发展模式由“大农户+贫农”驱动。第四是“5231”联合担保模式。也就是说,每5户家庭组成一个联合保险组,贫困家庭不少于2户;每3户组成一个联合保险组,贫困户数量不得少于1户。第五,党员干部参与驱动模式。第六,“一卡通”联动模式。允许农民使用涉农“一卡通”资金(粮食直补、退耕还林、水库移民等)。)作为保证。第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模式。八是保险抵押担保模式。
改善环境
中国人民银行太原分行多次对全省符合条件的法人金融机构实施“定向RRR减收”,对符合条件的县级法人金融机构实施比同类机构正常标准低1个百分点的存款准备金率,以保持贫困地区涉农金融机构相对充裕的流动性。
据统计,截至2015年底,山西省58个贫困县投入扶贫小额贷款11.91亿元,政府风险补偿2.33亿元,实现了58个县扶贫项目风险资金全覆盖。运用众筹和市场化机制,帮助太原市娄烦县天池店乡白家滩村发展养鸡业,共吸引资金222.8万元,其中众筹资金151.1万元,无偿捐赠71.7万元。长治市武乡县张健镇大河溪村依靠信用信息和大数据,利用“互联网众筹”在短短半小时内筹集了100万元。
标题:诚信好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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