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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晓伟报道,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多样化的风险保护需求,中国保险协会(以下简称“中国保险协会”)组织力量起草并形成了《中国保险协会机动车辆损失保险示范条款(综合示范条款)》(以下简称“综合示范条款”),并于8月19日正式发布。综合示范条款的出台是中国保险协会深化落实《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商业车险条款形成机制,构建多层次商业车险行业示范条款体系的重要举措。

中保协发布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

据中国保险协会相关负责人介绍,综合示范条款主要适用于9座以下的个人非盈利汽车,旨在为消费者提供多样化的消费选择,覆盖面相对较广,能够满足更高的保障需求。当然,利率水平也会适应风险保护的程度。

中保协发布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

首先,条款的覆盖面更全面。除了违反法律法规和不可保风险之外,综合示范条款还将其他常见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纳入了保险责任范围,基本上对车辆损失风险“能保全险”和“应赔全险”。其次,条款设计具有创新性。针对主保险责任中的具体风险,设计了两种减免保险责任的附加险,即“任意绝对免赔额特别条款”和“车轮独家损坏特别条款”,消费者同时获得了相应的费用减免,这在我国汽车保险业务中尚属首次。最后,从句更加科学、规范、简洁。

中保协发布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

据了解,在中国保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保险协会经过一年半的时间,多轮征求业界意见和反复论证,形成了《综合示范条款》初稿。6月16日,中国保险协会组织专家座谈会,听取行业内外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在官方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在整个起草过程中,从各方收到了300多条意见和建议。在吸收多种意见的基础上,中国保险协会最终形成了综合示范条款。中国保险协会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不断满足消费者不同的保护需求,中国保险协会将继续组织制定覆盖面更为细化和个性化的示范条款,丰富行业产品体系,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多样化选择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标题:中保协发布全面型机动车损失保险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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