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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6月15日,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关于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2016年7月1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答》的最新政策要求,公司对重组计划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并在指定媒体上披露了更新后的重组文件。
2016年7月11日和2016年7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了《关于中小板重组的询证函(需行政许可)》[2016]67号和[2016]73号《关于新疆准东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重组的询证函》(以下简称《询证函》)。本公司、交易各方及中介机构认真讨论分析了询函所涉及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回复了询函,修订补充了《关于发行股票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配套资金和关联交易的报告(草案)》等重组文件及其摘要,并于2016年8月9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第15号信息披露备忘录:重大资产重组媒体吹风会》等规定,公司在接到深圳证券交易所通知后,于2016年8月1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举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吹风会和暂停复牌的公告》。2016年8月12日下午15:00,公司就深圳证券交易所重大资产重组举行媒体吹风会。在吹风会上,公司及相关方详细介绍了重大资产重组计划,并回答了市场和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公司进行了互操作性文本同步直播,并于2016年8月15日发布了《关于举行重大资产重组媒体吹风会的公告》,并于当日将整理后的文本记录上传至互操作性。
2016年8月17日,深交所再次发出中小板重组询证函(需行政许可)[2016]79号《新疆准东石油科技有限公司重组询证函》(以下简称“第三份询证函”),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相关事宜。在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第三封询证函后,公司积极组织相关当事人和中介机构逐项回答询证函中涉及的问题。经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沟通,公司编制的第三份询函回复初稿对询函中媒体提问的含义和内容有不同理解,需要进一步落实、核实和补充。
鉴于上述原因,为有效、稳定地回应反馈,公司向深交所提出申请后,将推迟对询证函的回复,并向外界披露相关文件。在延迟回复期内,公司的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补充完善询证函的回复内容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后,将发布询证函回复公告及其他相关文件。公司将加快对询证函的回复,并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有《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wwwinfo。公司的所有信息应以上述选定媒体上发布的信息为准。建议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5日
标题: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50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