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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紫光雪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2016年2月2日与本公司控股股东西藏紫光卓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卓远”)签订《借款合同》。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不超过3.7亿美元,期限为12个月,贷款利率为4.35%/年。本公司实际向紫光卓远借款(本金)合计人民币23.5亿元。这笔资金已用于支付万维控股的雪达教育和雪达信息的收购对价。该交易已在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得到审议和批准。有关此事的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2016年2月3日披露的《关于签署及相关交易的公告》。2016年7月22日,公司提前向紫光卓远偿还本金人民币3.5亿元(详见2016年7月23日公司公告第2016-059号)。

关于关联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最近,公司提前向紫光卓远偿还本金15000万元(1.5亿元)及相应利息1537397.26元。

公司将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wwwinfo、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相关进展。

特此宣布!

厦门紫光雪达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

标题:关于关联借款事项的进展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