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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参与区域证券交易市场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区域证券交易市场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省级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转让和融资服务的私募市场。
目前,区域市场的具体运行机制仍在探索和形成中,但一些市场已经有了许多成功的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做法将对促进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发挥重要作用。摘要:根据齐鲁证券交易中心的发展实践,提出了区域证券市场发展的主要瓶颈,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设性建议,以提升区域证券市场服务供给方的结构改革能力和水平。
构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
五项主要措施
近年来,齐鲁证券交易所采取了各种措施,有力地促进了山东省的经济转型升级(爱记、净值、信息)。
金融资源集聚优势明显,为金融创新提供了资源基础。金融业的集聚特征十分明显,对区域经济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区域市场在聚集金融资源方面显示出强大优势,如齐鲁证券交易中心投资者俱乐部会员总数已达220人,银行、券商等战略会员50余人,服务市场的中介会员437人。
创新推出以民间讨债为代表的直接融资产品。为不断完善和拓展融资功能,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齐鲁证券交易中心从规则制定、产品设计、发行流程、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对私募债券产品进行了改进,创新推出了山东省第一家小额贷款公司私募债券、可转换债券(Aiji、净值、信息)、短期融资券、系列债券、私募债券等国内首家上市企业。
推进企业股权质押融资,打破联合担保和联合贷款的风险。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主要是由于缺乏银行和其他机构所需的抵押品(如土地、房地产等)。)。大多数企业往往通过相互保险来获取银行贷款,而企业并不了解相互保险企业的地位。一旦出现问题,银行将向联合担保企业收回贷款,整个担保链将产生多米诺效应,危及整个区域经济。2014年,《山东省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指导意见》出台,为股权质押业务的发展奠定了政策基础。目前,齐鲁证券交易中心已办理239项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帮助企业成功融资35.74亿元。
将包容性融资降至最低水平。2014年,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与各城市的地方投资平台、银行等金融机构合作,探索推出“股权质押信用增宝”。目前,聊城、淄博等5个城市的产品已经签约,流动资金贷款6亿元。企业可获得200万至500万英镑的贷款,这可惠及多达300家企业。
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协调作用,整合地方资源。地方政府正在尽最大努力为中小企业服务,但没有有效的把握。通过区域市场,各种资源可以就近综合利用,为中小企业服务。2014年11月,山东省政府统一安排,由省财政投资牵头,卢鑫集团和中泰证券分别配套运作,形成规模超过10亿元的股权投资引导基金,重点投资齐鲁证券交易中心上市企业。
区域股权融资面临
主要问题
目前,区域市场融资产品主要是股权融资、私募债券和股权质押,面临一系列问题。
股权融资面临的问题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虽然上市公司大多是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Aiji、净值、信息),但大部分仍处于发展初期,还没有形成明显的行业竞争力,因此在可预见的未来上市,与投资机构要求在投资企业后几年内实现上市和退出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二是区域市场受政策限制,上市公司价值难以通过市场交易体现,区域市场退出渠道不畅。第三,中国私募股权金融机构种类较少,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金融地区。
私人债务融资有四个主要问题。首先,民间债务产品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较低,市场尚未聚集相当一批合格的投资者。其次,当区域市场私人债务作为非标准化产品与银行对接时,额度受总量控制,审批周期长。第三,与以经纪公司为主的沪深两市的债券承销机构不同,区域市场的债券承销机构大多是非经纪投资和担保机构,专业人员有限,承销能力差。第四,一些中小企业无法为担保公司提供有效的担保或反担保,因此很难找到担保公司为其担保增加信用。
股权质押融资也存在两大问题。一是部分工商部门没有与区域市场形成联动,部分地方工商部门以无法掌握相关股东变化为由,拒绝接受非上市股份公司的质押登记。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不承认非上市公司股权,只对上市公司股权质押融资有相关规定。非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属于一个案例、一个讨论,导致分行开展公司股权质押融资过程漫长、要求高。
促进区域市场的发展
五点建议
针对齐鲁证券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证券市场发展中遇到的普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建议各级政府引导和加强市场融资服务能力。为了更好地促进直接融资,建议地方政府设立省级引导基金对上市企业进行投资融资,基金的运作可以支持市场和中小企业的发展。
其次,建议设立债券投资补偿和风险缓释基金。建议各级政府围绕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推动和引导债券投资补偿和风险缓释基金的建立,并通过风险缓释和利息补贴等方式,重点支持各省债券市场的发展。
第三,建议积极推动将债券违约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目前,区域债券市场风险控制和识别能力较弱,主要发行者为中小企业,相对风险较高。因此,建议将债券违约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信用信息系统,统一管理区域债券市场所有参与者的信用状况。
第四,建议明确区域市场股权登记托管机构的法律地位。由于缺乏明确的法律地位,区域市场股权登记对第三方不具有公示效力。建议利用证券法修改的有利时机,将区域市场股权登记托管服务纳入证券法调整范围。
第五,鼓励区域市场、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探索“风险补偿%2b股权质押”模式。建议参照齐鲁证券交易所的“股权质押与信用增级”模式,鼓励区域市场与地方各级政府共同设立风险补偿基金,然后通过金融机构扩大资本倍数,为非上市企业提供股权质押融资贷款。
(作者是齐鲁证券交易中心首席研究员)
标题:多措并举 提升区域股权市场服务供给侧改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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