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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不能保证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或有异议,公司应在公告中作出特别提示。
北京大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相关方协商论证,拟进行以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重组。为确保信息披露公允,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变动,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大昊科技,股票代码:603025)自2016年8月18日起停牌不超过30天。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组织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法律顾问、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和财务顾问等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公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相关工作完成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并及时公告,恢复交易。
特此宣布。
北京大豪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8日
备案文件: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停牌申请
标题: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6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