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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认购嘉兴市兴隆井优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股份;
●投资金额3000万元;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预期投资收益无法实现。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根据恒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或“公司”)未来投资战略发展规划的需要,进一步探索公司的投资渠道。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参与由北京红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泰同创”)和上海同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同秀”)作为普通合伙人设立的嘉兴市兴洛竞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筹),认缴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以下简称“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的目标募集规模不超过1.5亿元,期限为3+2+2年。投资目标是从事金融技术领域优质项目的股权投资,为合作伙伴获取长期资本回报。
(2)审议
本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该投资在董事长审批范围内,董事长已批准上述投资。
(三)是否涉及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上述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手情况
嘉兴市兴隆井友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为北京鸿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上海同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鸿泰同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2号18楼1801-6
3.法定代表人:盛希泰
4.成立日期:2014年10月24日
5.注册资本:1000万元
6.股东情况:盛希泰、于共同出资。
7.主要投资领域:宏泰同创以“互联网+”为前提,主要投资于三大领域:新消费、新医疗保健(Aiji、净值、信息)和新金融。宏泰同创已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Ii .上海同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乳山路227号3楼e-185室
3.法定代表人:郭天义
4.成立日期:2015年8月10日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股东情况:郭宇航、胡金花共同出资。
7.主要投资领域:我们将重点关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项投资基金,涵盖天使投资轮、前期投资轮、a股投资轮和b股投资轮。上海铜展已向基金行业协会备案。
三.拟签署的投资标的及相关内容
一、基金名称:嘉兴市兴罗景友创业投资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基金名称以最终监管审批为准)。
(二)基金目标募集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认购3000万元。
(3)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4)经营范围:风险投资和投资管理。
(五)出资方式及安排:合伙企业的目标规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认缴的出资额为284万元人民币。作为有限合伙人,公司认缴人民币3000万元,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由各合伙人按照协议约定的认缴出资额和出资期限确认后缴纳。
(6)持续时间:3+2+2。
(七)管理模式和退出机制:一般合伙人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审核、审批和否决投资团队提交的潜在投资项目和投资项目的处置,对项目投资的设立、投资和退出做出专业决策,并将涉及关联交易的投资提交投资咨询委员会审议和决策。合伙企业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含首次公开发行)、被投资企业或股东回购等方式退出被投资企业。
(8)年管理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半年管理费为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百分之一(1.00%)(即年管理费为百分之二(2.00%))。合伙企业的恢复和延长期(如有),合伙企业将不再对撤回项目的总投资收取管理费。
(9)收益分配:对于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等产生的可分配收益,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资金运作和项目投资在全体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合伙企业终止前产生的可分配收入优先以现金形式分配,经持有50%以上实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请求,并经普通合伙人同意,可以证券形式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入按全体合伙人的实收资本比例分配,直至全体合伙人全部收回其实收资本;对于超过所有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可分配收入部分,基金管理人和所有合伙人应根据不同的内部收益率(irr)在28或37天内进行分配。
(十)其他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投资基金份额的认购,不在投资基金中任职。公司对投资基金的投资不会导致横向竞争和关联交易,也不会产生外部担保。
本公司根据上述内容签订相应协议。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合作投资符合公司投资战略的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在金融技术领域的布局,进一步开拓公司投资渠道,探索优质合作目标,实现公司战略目标。作为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鸿泰同创和上海同秀拥有雄厚的股东背景和专业的投资管理团队。在本次交易中,公司为有限合伙人,未取得对被投资对象的控制权。因此,公司的投资不会产生无限责任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受到行业环境、国家政策、资本市场环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投资失败的风险。投资者应理性投资,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宣布。
恒生电子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7日
标题:关于参与认购嘉兴星罗景佑创业投资基金(筹)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