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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尚德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电气”)从施耐德电气东南亚(以下简称“施耐德东南亚”)购买尚德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德设备”)1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交易双方于2013年5月30日签署了《补偿协议》。双方同意,自本次重大资产购买实施完成之日起,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如果尚德设备经我们的年度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综合无形资产净收益的实际数低于评估报告中的预测数,施耐德东南亚应在综合无形资产净收益的实际数与预测数之间的差额上对应尚德设备10。
根据《赔偿协议》,施耐德东南亚应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并收到尚德电气的书面赔偿通知后三个月内,一次性将赔偿金(人民币或相当于支付日汇率的可自由兑换货币)全额汇入尚德电气的指定账户。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统计,尚德设备2015年的综合无形资产实际净收入低于评估报告的预测。根据《赔偿协议》约定的计算方法,施耐德东南亚应向尚德电气赔偿人民币7.24万元。
2016年8月16日,尚德电气在2015年从施耐德东南亚获得了人民币72,400元的赔偿。至此,赔偿承诺已经兑现。
特此宣布。
广东万家乐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标题:关于有关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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