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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7日召开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登记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6年3月18日通过。在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披露(公告号::2016-022,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2016年6月,本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出的《登记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已经接受了公司超短期融资票据的注册。本次发行的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金额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计算,公司可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2016年6月20日,公司成功发行了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8亿元。详见《关于发行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号:2016-056)由公司于2016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信息网上发布。

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2016年8月11日,公司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成功发行,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销,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有关发行该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文件,请参见上海清算所和中国货币网网站。

特此宣布

广东省广告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标题: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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