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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赎回
东方时尚驾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时尚”或“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订了“恒丰银行恒裕金理财”产品合同,购买了恒裕金理财-格德利(优先)系列理财产品,2016年第12期甲,闲置募集资金2亿元,该产品的起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该产品的到期日为2016年8月10日这一时期的预期回报率为3.4%。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发布的《东方时尚驾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号::2016-032)。
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赎回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为3.4%。投资理财持续91天,理财收入1,695,342.47元。
二.在公告日期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
截至本次公告之日,公司在过去12个月共购买理财产品6.2493亿元,赎回4.2493亿元,累计理财收入2,417,891.58元。
特此宣布。
东方时尚驾校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1日
标题: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赎回的公告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