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32字,读完约1分钟
《证券报》记者8月9日获悉,财政部公开征求《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意见。×-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集团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修订)(以下简称“政府补贴准则”)。
根据报告,该指引规管持作出售的非流动资产及出售组别的分类、计量及呈列,以及已终止业务的呈列。《政府补贴指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政府补贴的范围。征求意见稿在原有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政府补贴特点的表述;二是关于政府补贴相关会计科目的使用。《征求意见稿》允许企业从经济业务的本质上判断政府补贴是如何计入损益的;第三,财务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征求意见稿》对财务贴现利息的会计处理作了更详细的规定,并提供了两种方法供企业选择。(朱宝珍)
标题:财政部就两个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42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