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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向各省政府发出《关于适当调整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政策的函》(以下简称《政策调整函》),建议放宽《金融企业不良资产批量转移管理办法》(金彩[2012]6号,以下简称《6号文件》)。第3条第2款原则上限制省级政府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允许那些愿意的人设立。

省级AMC扩容在即 加速不良资产处置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院副院长赵锡军对《证券日报》表示,放松这项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不良资产过度增长的问题。目前,宏观经济仍存在下行压力,且目前正处于转型升级(Aiji、净值、信息)、处置过剩产能和降低杠杆率的过程中,因此处置不良资产已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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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不良资产处置的特点一直是渠道太窄、工具不够、手段单一。这种载体的增加将有助于提高不良资产处置的效率和进度,同时也将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赵锡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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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讯证券研究总监傅立春告诉《证券日报》,目前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仍然相对较大。说到现有国有企业的并购和重组,实际上地方政府和企业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此,单纯依靠原有的四家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可能难以全面解决这一问题。在这种背景下,本土资产管理公司扮演相应的角色是非常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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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政策调整除了放宽一个省只能设立的限制外,还放宽了地方资产管理公司收购的不良资产不能对外转让的限制,只能进行债务重组,允许通过债务重组和对外转让的方式处置不良资产,对外转让的受让方不受地域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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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锡军特别提醒,今后在完成处置不良资产的任务后,如何改造本土资产管理公司是一个需要关注的问题。另外,在处置不良资产的过程中,不仅要妥善处置,还要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和廉价出售的现象。设立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也要实现专业化处置,要及时培训和储备专业人员,确保不良资产处置的顺利实施。

标题:省级AMC扩容在即 加速不良资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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