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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月10日起,赤峰市公安局取消了简化户口过程中的八项手续,以方便群众。

取消和简化八项户籍业务的程序如下:一是取消本市的《户口迁移证》和《户口迁移证》。群众在市内办理户口迁移时,可直接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由派出所当场直接办理。简化户籍手续后,符合移民条件的人可以一次性申请,当场申请;二是注销户籍证明。在户口迁移时,如果户籍信息可以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确定,则无需提供户籍证明;三是取消《无违法违纪证明》;第四,取消不结算凭证。群众申请新生儿入户时,如果父母双方不在同一户,则无需提供对方的“陌生证明”;第五,取消报纸证明。人民户口簿遗失或更换时,无需申报;第六,及时纠正。群众户籍信息存在明显逻辑错误的,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纠正;第七,主动核实;八是一次性通知。对遗失的户籍信息申请补办的,公安派出所应当一次性告知群众所需的证明材料,并主动及时为群众办理补办手续,不得推诿或刁难。

赤峰公安局户口简化八道手续提供现场预约服务

此外,为了进一步改进户籍窗口的工作方式,赤峰市公安局要求,如果办理入户的材料齐全,必须当场办理;材料不齐全的,需一次性书面告知所需补充材料;如果不能打开证明材料,就不能让群众打开证明;可以一次解决的问题不允许群众第二次跑;你不能回原籍办理手续,也不能让群众来回走动;对于有困难和行动不便的人,我们将通过预约提供现场服务。(李小曼李华)

标题:赤峰公安局户口简化八道手续提供现场预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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