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95字,读完约3分钟
“深港通开通后,对a股的最大影响不是带来了多少增量资金,而是a股投资理念发生了巨大变化。”近日,前海开源基金公司执行总经理杨德龙指出。
杨德龙分析称,2014年7月,沪港通开通后,一波蓝筹股市场启动。一直以来,a股主要是零售市场,而蓝筹股处于劣势,估值较低,而小盘股估值过高。a股和港股实现相互投资后,海外基金将选择配置a股蓝筹股,这是对国内投资者的一种示范效应,使国内投资者重新认识蓝筹股。“深港通的开通对深交所主板蓝筹股的推动最大。”
随着深港通开通在即,证监会近日正式发布了《证券基金经营者参与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明确了在内地与香港证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下,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人开展“港股通”相关业务的具体要求。
本指引整合了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管理人“沪港通”的相关监管文件,总体上与证券基金运营人“沪港通”的相关监管要求相一致。同时,适用范围扩展至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的交易互联机制,包括“深港通”。此外,深港通开通以来,港股通有两条买卖渠道,投资者在港股通交易中可能会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指引》要求证券公司做好投资者教育、风险披露等相关工作,更好地保护香港沪港通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指引》,证券公司接受投资者委托提供港股通交易服务,应符合八项要求,包括按照规定履行投资者教育义务、按照规定揭示投资者风险、安全有序开放投资者交易权限、提醒投资者存在两条交易渠道、完善纠纷处理和应急机制。
根据《指引》,证券公司可以用自己的资金投资港股。证券公司以自身业务参与港股通交易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计算相关风险控制指标。此外,证券基金运营机构的资产管理业务参与沪港通交易,应在资产管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保护客户选择退出资产管理合同的权利,合理安排相关后续事宜,并依法履行相关备案手续。
根据指引,公开发行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可以投资全部或部分港股,但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应规定相关股票的投资比例和策略,并充分揭示风险。
对于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或准予注册参与香港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基金,《指引》要求遵守两项规定。第一,如果基金合约清楚订明港股可以投资,港股可以透过原有机制或香港联交所机制投资。两种机制应分别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股票投资的总比例和投资范围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第二,如果基金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可以投资港股,如果基金想参与港股互联,或者基金投资港股的范围与基金合同的约定不一致,基金管理人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会议,决定投资港股的范围、种类、比例和策略等。,只有在依法履行基金合同变更手续后,才能参与港股通。
标题:证监会完善券商基金参与港股通规则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31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