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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中国东方”)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之一的东方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产”)改革正式完成。这意味着中国东方已经从政策性金融机构完全转变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也是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中完成股权分置改革的第三家公司。
重组后,中国东方的注册资本从100亿元增加到554亿元,由财政部和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财政部持有98%的股份,社保基金理事会持有2%。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东方资产”),成立于1999年10月,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大型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东方资产成立初期,注册资本100亿元,主要从事不良资产的收购、管理、处置和风险金融机构的托管,承担了盘活银行不良资产、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化解金融风险等重要政策任务。截至2015年底,中国东方累计管理的不良资产超过1万亿元。
自2006年以来,东方资产开始了商业转型。在托管和清算有问题的机构以及重组有问题的资产的过程中,它通过战略投资、兼并和收购等方式控制了一些金融子公司。,确定了“资产管理+银行保险”的战略定位。中国东方目前在全国有26个分支机构和运营部门,主要从事各种不良资产的管理和处置;通过处置不良资产和重组高风险金融机构,公司重组和控制了多家子公司,涵盖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租赁、香港投资银行、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和投资等金融和非金融领域。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表示,在长期转型探索中,中国东方已经形成了“一体两翼”的业务发展模式。“一体”是指不良资产管理是主体,银行、证券、保险是“三翼”。重组完成后,中国东方将像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一样,开始引进战略投资者,并尽快实现上市。
“但我希望在中国东方前进的过程中,不要忘记你的首创精神将实现‘三不变’,即重组后,它不会改变国有金融机构的性质,也不会改变企业的发展方向。主要业务仍然是处置不良资产和化解金融风险。永远不要改变探索公司发展的方式。”杨家才说。
标题:四大国有AMC三家完成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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