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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我们正在考虑在中国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外国投资过程中引入一套自愿的环境风险管理原则。至少在初始阶段,应该有一套原则来提醒中国的金融机构和大中型企业,他们必须考虑环境风险。因素,必须增加环境信息的透明度,必须采用相应的绿色金融工具等。”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协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军在第二届绿色金融峰会论坛上表示,推进中国外资绿色化十分必要。
马军指出,在外资过程中更加注重环境和风险管理,不仅是为了维护企业和金融机构自身的利益,也是为了从国家角度维护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
在论坛上,马军强调了建设绿色金融体系的两个“强制性”要求:一是建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二是要求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披露环境信息。
“中国每年都有数百起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其中大多数是中小企业。一旦发生事故,这些企业就找不到了,许多企业就跑了。我该怎么办?如何确保有人会在环境事故后支付环境恢复的费用?”马军说道。
在这方面,国外实行环境保险责任制度。在健全的法律环境下,企业通常会主动购买此类环境责任保险。中国已经做了很多类似的实验,但是效果不是很好。许多企业知道有这种关系责任保险的产品,但他们不愿意购买,宁愿“跑”。
他建议,今后应在采矿、冶炼、化工、危险货物运输和储存等高风险领域逐步建立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制度,要求企业购买环境责任保险。
此外,马军还提出,应要求上市公司和债券发行人披露环境信息。“你为什么要披露环境信息?因为有了环境信息,资本市场可以识别哪些企业和项目是绿色的,哪些企业和项目是褐色的或污染性的,希望投资绿色项目的投资者可以找到他们的投资目标。”
目前,世界上有20多个证券交易所发布了环境信息准则,其中一些是强制性的,如南非;有些是非强制性的,有些是半强制性的,如中国香港。目前,我国还没有强制性的信息披露要求,只有20%以上的中国上市公司披露了环境信息。此外,大量披露缺乏实质内容和量化指标。
“我们未来需要的是实质性的量化指标。企业应披露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能源消耗和水消耗等关键环境信息,以便资本市场能够对其进行定量评估和分类。”
目前,上述两项已写入《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此外,它还包括建立绿色发展基金,以财政优惠支持绿色信贷,建立专门的绿色担保机制,以再融资支持绿色金融,鼓励包括银行和机构投资者在内的中国金融机构进行环境压力测试,发展绿色债券市场、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以及加强绿色金融领域的国际合作。
今年,中国将绿色金融问题纳入20国集团的主要议题,成为一个亮点。中国主办了20国集团绿色金融研究小组,该小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英格兰银行共同主持。来自20多个国家和6个国际组织的80多名成员共同撰写了一份关于20国集团绿色金融的综合报告,该报告得到了出席20国集团峰会领导人的支持。
最近,中国首只绿色资产支持债券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正式启动了中国金融机构以国内绿色债券资产为担保在海外发行债券的新业务。中国和法国正在讨论共同促进环境信息披露,而中国和美国正在开始共同建立绿色投资基金。
马军在上述论坛上指出,发展绿色金融体系有三个目标:一是要解决绿色项目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其次,为污染项目融资既困难又昂贵。三是强化企业和消费者的预测偏好。通过信息披露和法律手段,企业和消费者将热爱绿色发展、绿色产品和绿色投资。
标题:央行马骏: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须考虑环境风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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