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447字,读完约4分钟

《指引》强调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和信息透明五项原则。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日趋严格。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将更加全面,决策更加科学;另一方面,在具体监管中,尽可能防范风险,避免风险的发生,避免过度杠杆化。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本报记者张木东

11月23日,银监会宣布,为进一步加强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管理,适应新形势下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发展的新变化和新趋势,银监会全面修订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形成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引》)。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业务,根据现行会计准则,该业务不包括在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实物资产和负债,但能引起当期损益变动。

现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于2011年3月开始实施。在五年多的时间里,文件涵盖的业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由于监管机构对表内业务的严格控制,有些业务被监管机构禁止,银行将通过表外银行间投资和表外财务管理开展业务,导致表外产品不断创新和快速扩张。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截至2011年底,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余额为39.16万亿元,占资产负债表总资产的35.1%。然而,几年后,这个数字发生了显著变化。截至2015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包括委托贷款)余额为82.36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4.48%,表外资产规模相当于表内总资产的42.41%。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银行不直接将资产用于表外业务,因此不直接承担风险,信贷风险更大。然而,资产负债表外的风险也可能转移到资产负债表上。一位银行业监管机构人士告诉记者:“例如,目前最受关注的银行理财业务,很多银行实际上都承担了保本责任,但证监会要求它们不要承诺保本。在严格赎回的情况下,风险很容易转移到桌面上,由银行承担。”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在此背景下,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年来多次强调表外业务风险,并表示要全面控制表外业务风险,防止风险扩散和蔓延。

在《指引》发布的同时,银监会也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表外业务发展迅速,现行《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难以满足当前表外业务监管需要,亟待更新和完善。”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值得注意的是,不久前,中国人民银行建立了宏观审慎评估体系(mpa),将股权和其他资产、买入返售资产、投资债券和非标准保本金融管理纳入广泛的信贷范围。上个月,将表外财务管理纳入mpa广义信用计算,进一步规范了表外财务管理业务。还是在2011年,央行采用了合意贷款管理机制来评估商业银行。然而,随着银行资产配置的日益多元化,表外业务占了许多银行的近一半,仅通过表内贷款数据来反映金融业的信贷状况越来越困难。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银监会在完善金融业跨行业资本投资统计口径的同时,也开始完善这一领域的配套监管体系,《指引》的修订就是其中之一。

《指引》强调商业银行开展表外业务应遵循全覆盖、分类管理、实质重于形式、内控优先和信息透明五项原则。其中,“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指出,商业银行应根据业务实质和风险实质对表外业务进行分类和管理。金融监管政策研究专家孙海波认为,同样的表外金融管理,如果不承担信用风险,就不应纳入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但如果变相提供保本或保收益的担保,可以理解为表外信用风险加权资产应按照担保承诺业务计提。

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显然,各种迹象表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监管日趋严格。一方面,宏观经济政策将更加全面,决策更加科学;另一方面,在具体监管中,尽可能防范风险,避免风险的发生,避免过度杠杆化。

标题:严控风险 表外业务监管加码

地址:http://www.cfcp-wto.org/cfzx/122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