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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深化国有商业银行和发展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发展民营银行,启动投贷联动试点。”2016年4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科技部发布了《关于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启动科技企业投贷联动试点的指导意见》,批准了5个高新区和10家银行的试点项目,启动了投贷联动工作。
投贷联动是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主要面向高科技企业的一种新型投融资模式。投贷联动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在pe/vc等风险投资机构投资后,商业银行将跟进贷款。这一操作是商业银行贷款的新拓展,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第二,商业银行进行直接股权投资或间接融资。由此可见,商业银行股权投资与我国《商业银行法》中“商业银行不得投资非自用不动产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规定存在冲突。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创新投贷款联动的运营模式。例如,银行成立了拥有专业团队的独立股权投资公司。
股权投资的风险一般大于债务投资,商业银行的贷款模式与风险投资机构的股权投资模式和经营理念完全不同,因此风险防范非常重要。商业银行需要深入研究投贷联动的运行规律,不仅要隔离投资和信用风险,还要控制投资杠杆,防止投资风险扩散到全行。
标题:关注投贷联动的运行规律和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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