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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杨毅报道,12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等12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新审计报告准则)。据了解,为了满足市场各方的需求,体现审计准则不断趋同的要求,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国际审计报告改革的成果和中国的实际情况,启动了审计报告准则的改革和修订。经过近两年的研究、起草、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新的审计报告准则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准则委员会审核,财政部批准。
在此次发布的12项审计准则中,核心的一项是新制定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4号——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要求在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中增加关键审计事项,披露审计事项的个性化信息,如审计工作中的关键难点等。其中,注册会计师需要解释为什么一个项目被确定为重点审计项目,以及如何对该项目实施审计工作。本准则仅适用于上市公司的审计业务。
除上述标准外,还对“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表达无保留意见”、“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和其他事项”、“与治理方沟通”、“持续经营”和“注册会计师对其他信息的责任”等六项标准进行了实质性修订,并对其他五项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以保持审计标准体系的内部一致性。在这11项标准中, 有些条款仅适用于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有些条款适用于所有被审计实体(包括上市实体和非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
本报记者从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获悉,为确保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顺利实施,我们将采取一批分步实施的方案,即从2017年1月1日起,首先在a股+h股公司和纯h股公司实施。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业务中实施;从2018年1月1日起,将扩展到所有被审计单位,其中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公司、ipo公司、新三板创新上市公司、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债券的公司将执行新审计报告准则的所有规定,而其他企业的审计将不仅仅执行上市实体的审计业务。同时,它允许并鼓励提前实施新的审计报告标准。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新审计报告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将带来三个方面的积极变化。第一,改进审计报告的信息内容,提高其决策相关性;二是提高审计报告的沟通价值,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第三,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提高审计质量,回应财务报表使用者对注册会计师持续经营、其他信息和独立性的关注。
标题:新审计报告准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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