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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人近日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表示要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的投入,推进农业补贴政策的转变。

发改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记者提问回答如下

拓宽新渠道,挖掘新潜力,培育新动能,确保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负责人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支持政策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答记者问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在国办发〔2016〕87号文件中发布了《关于完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扶持政策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意见》的相关精神,确保政策顺利实施,记者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

发改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

问:为什么发表这个意见?

答:小康社会是否富裕取决于村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难点在农村,关键在农民。“十二五”期间,由于中央政府“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通过“三增三增”,即农产品产量和价格提高,农民工数量增加,工资增加,农业补贴增加,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中国农民收入快速增长,年均实际增长9.6%,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降至2.73:1。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农民增收面临新的挑战,影响农民增收的主要因素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产品价格走低对农民收入的影响逐渐显现。农民工就业不稳定性加剧导致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持续下滑,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农业补贴难以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增速明显放缓。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率降至6.5%,低于同期经济增长率。综合判断表明,传统动能促进农民收入增长的作用正在逐渐减弱,而新动能的培育仍需要一个过程,农民收入的增加已经进入爬坡的关键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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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增加农民收入。习近平总书记今年在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指出,增加农民收入是“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检验农村工作成效的重要措施是看农民的钱袋是否鼓起来。李克强总理多次发出重要指示,要求长期系统地考虑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国务院副总理张、、汪洋多次作出指示,对增加农民收入提出了明确要求。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研究出台完善支持农民增收政策体系的指导意见。为加大积极激励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引导各方支持和参与农业和农村发展,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在深入调研和多次座谈会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意见》,以国务院名义下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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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完善支持农民增收政策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什么?我们应该坚持什么原则?

答:针对当前农民增收的形势,《意见》围绕完善农民增收的政策体系框架,提出了总体思路:紧密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统筹“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为重点。围绕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益、拓宽农民就业和创业渠道、推进农村改革、夯实农村社会保障基础,进一步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着力挖掘经营性收入增长潜力,稳定工资性收入增长势头,释放财产性收入增长红利,实现转移收入增长/0/。《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支持农民收入增长的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业支持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农民就业和创业政策更加完善,农村资源和资产的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农村保障政策更加有效,农民收入继续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实现农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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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农民增收扶持政策涉及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明确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市场主导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农业供给结构改革,提高农业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多予少取,完善农业支持和保障体系,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第二,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拓宽渠道。加快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第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努力增加就业和创业机会,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农民增收开辟新途径和新模式。第三,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加快现代农业管理体制建设,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增收的制度和机制,激发农业和农村发展活力。第四,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要统筹兼顾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统一。加大对老幼贫困、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生态严重退化地区的支持力度,促进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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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目前,农产品价格普遍疲软,尤其是种粮效率不高。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

答:农业收入是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主要部分。鉴于目前一些农产品供大于求、价格下降、效益下降的状况,《意见》强调,要完善农业支持和保护体系,挖掘农业增收潜力。一是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优先保证财政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投入,坚持把农业和农村作为国家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强度不被削弱。创新投融资模式,激发更多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二是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改革和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注重补贴的绿色生态取向,完善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完善农业生态补偿政策。三是完善农业结构调整政策,推进农牧(农、林、农、渔)结合和循环发展,调整和优化农业养殖结构,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营销。第四,改革和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坚持市场化改革取向和保护农民利益并重,完善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仓储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和进出口监管的有效性。第五,完善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税收、信贷、保险、土地使用和项目支持政策,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主体。第六,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加快建设多层次、宽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农村普惠金融,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业务可持续的前提下,拓宽农业和农村贷款担保范围。第七,创新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把农业保险作为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建立和完善农业保险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从直接物化成本覆盖到全部成本。第八,探索金融支农新模式,综合运用激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加大对金融支农服务的政策支持。加快建立全国农业信用担保体系,完善政府与银行的合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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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意见》针对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放缓提出了哪些政策措施?

答:自2015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已超过家庭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支撑农民收入增长的最大亮点。为应对近两年农民工就业不稳定加剧、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速放缓的挑战,《意见》围绕促进就业、支持创业、完善机制、拓宽农民就业、创业和增收渠道,提出了五项政策措施。一是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支持“三位一体”培育体系,培育职业农民成为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二是完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推动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统一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实行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平等就业和同工同酬制度,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三是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支持建设返乡创业园区、返乡创业孵化器(基地)、信息服务平台、培训基地和乡村旅游从业人员示范基地。第四,鼓励和规范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继续深化分散化和分散化改革,整合管理,优化服务,积极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农业和农村,加强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民承包土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第五,完善产业链利益联动机制,引导龙头企业建立或参与合作组织,支持农民合作社参股或成立龙头企业,鼓励大型粮油加工企业和种粮农民通过供应链融资形成更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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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水平明显较低。如何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增长?

答:近年来,财产性收入在农民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给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并探索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途径。然而,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农村集体产权归属不清,资产和资源的活力难以释放,这是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相对较低的重要原因。针对这些问题,《意见》明确提出要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长效机制,激发农村资源要素的活力,释放农民增收的新动能。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农村承包土地、林地、草地、“四荒地”、宅基地、农房和集体建设用地的登记发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继续推进农村土地收购、集体管理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农村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保障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民集体落户城市。第二,激发农村资源和资产的活力,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工商资本合作,发展家庭经济等新型商业模式,采取资源开发利用、统一服务提供、物业管理、混业经营、异地置业等多种形式,增强村级集体经济实力。第三,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的辐射带动作用,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定居条件,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集中,探索新型农村社区和工业园区共建模式,促进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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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意见》在这方面有哪些考虑?

答:农村贫困和低收入群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要障碍之一。中央政府已经为战胜贫困作出了全面的安排。在此基础上,为增加贫困地区和低收入群体的农民收入,《意见》明确提出要完善弱势群体收入保障机制,确保全面小康社会的实现。一是加强精准扶贫和扶贫。继续加大扶贫综合投入,采取产业扶持、就业转移、搬迁安置、教育扶持、卫生扶贫、社会保障覆盖等措施。,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确政策,确保扶贫目标如期实现。二是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完善超额支付和长期支付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支付补贴政策,引导农村贫困人口积极参与保险续保,逐步提高保障水平。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适当提高政府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受益水平。将所有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完善低保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扶贫帮扶体系,合理确定农村贫困人口帮扶标准。全面建立经济困难和残疾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畅通参保人员双向流动的制度转换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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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确保《意见》中提出的政策和措施得到落实?

答: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意见》首先明确了地方政府的责任,要求各地区提高对促进农民增收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完善工作机制,因地制宜进一步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选择和匹配强有力的村级领导班子,抓好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准确选拔第一书记和驻地班子,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其次,《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意见》精神和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加大工作力度,抓紧制定和完善具体政策措施。

标题:发改委:加大农业基础设施投入 推进农业补贴政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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