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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12月9日,
8日,从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获悉,该委员会已制定了一系列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体制文件。目前,改革实施方案已原则上获得深圳市委深化改革小组的批准,并已按程序上报深圳市政府。
据《深圳特区日报》12月9日报道,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1+12”系列体制文件,即《深化改革、促进市属国有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主要是对深圳市属国有企业当前和未来的改革进行了全面思考和设计,系统阐述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思路、原则、路径、目标、任务和要求,是一个先行的纲领性文件。
12是12个支持系统,涉及5大类,包括权责清单、国有企业职能的界定和分类、容错机制;其中一项属于经济调整和优化范畴,即国有资本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整合。在选人用人方面,有上下、进与退、中小企业管理团队整体市场化选拔、专职外部董事、后备人才队伍建设四大类领导;激励和约束有两类:薪酬分配机制、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股;属于加强党的领导的范畴,有两项内容: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在章程中增加修改党的建设内容的指引。“1+12文件”涵盖了当前改革发展中需要突破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充分体现了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耦合性。
已经发布和即将发布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12系列制度文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目标为导向,主要体现了市场化、大创新、开放和加强党的领导四个特点。
(证券时报新闻中心)
标题:深圳国企改革实施方案已审议原则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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