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将对松山区、红山区以外的10个县(市)政府所在地的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升级,确保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一级排放标准。
6月2日,记者从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松山区和红山区将建设中水回用工程。此外,10个县区的污水处理厂将升级改造,规模为28.5万吨。目前,除阿奇、右旗、卡奇、敖汉外,其他县区均处于建设阶段,预计2014年全部升级改造完成。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将达到国家一级排放标准。为确保建设期减排不受影响,赤峰市环保局和市住房和建设委员会协调配合,加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期间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水达标排放。施工单位应根据分段施工的原则制定施工方案,施工期间保持污水处理设施至少运行一半,并加强工况调整,使污水达标排放。县、区环保部门每周至少对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现场检查,掌握项目进展和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住房建设部督促建设单位按计划完成各项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
市环境监测站每季度至少对污水处理厂进行一次监测,县、区环境监测站每月监测一次。如果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测设施在施工或故障期间无法监测,应及时进行人工补充测量。各级环保、房建部门应随时沟通,协商解决工程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定期向上级汇报。(记者张)
标题:赤峰市10座污水处理厂的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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