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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1日,厦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宣布将从9月5日起实施限购政策,该政策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

公告明确规定,凡在本市登记的二套以上住房的家庭、一套以上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未在本市登记的家庭,在购买日前两年内不能在本市提供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一年以上的,在本行政区域内暂停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房。(彭阳)

标题:厦门重启住房限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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