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根据财政部、商务部通知及相关规定,赤峰市将在2013年对旧车报废更新进行补贴。

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是:出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10年以上(含10年)不满15年的半挂车和总质量超过12,000公斤(含12,000公斤)的重型卡车(包括普通卡车、货车、仓储式卡车、封闭卡车、油罐车、平板车)

市商务局相关人员表示,符合上述补贴范围的旧车车主可按相关规定凭《旧车报废更新补贴基金申请表》(在当地旧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书原件(三联)、机动车注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与所有人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开户证明复印件。 在获得文件要求的所有手续后,赤峰市的业主可以向市商务局申请补贴。(记者李福)

标题:赤峰市将在2013年补贴旧车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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