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年前,这片林地被占用了,三年前补偿被分配给了这个村子,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分配给村民。是什么导致薪酬停滞不前?

下一个村民:

赔偿应该属于我们

10月25日,松山区岗子乡大柳树村夏下组村民王等拿着材料找到了记者,并向记者说明了原因。王告诉记者,从2007年开始,为了响应国家政策,夏头集团开始治理5000多亩山区,通过机械挖沟和人工植树的方式种植落叶松。2011年,南满甸风电项目启动,下头集团林地被征用。征地后,大柳树子婴村的其他9组村民要求获得部分征地补偿,理由是林地项目开工前,所有组都在南蛮甸草原一起割草。由于场外群体的意见与其他群体的意见不一致,赔偿不应只支付给场外群体的村民。但是,下一组的村民坚持谁治理、谁拥有的原则,认为补偿只能归下一组的村民所有。

林地补偿费的“卡”在哪里?

仲裁:下一个村民享受

合同管理权

在王先生提供的材料中,记者看到了几个证据。其中负责该乡水利工作的李先生和原该乡土地研究所所长提供的证词材料大致如下:1985年春,根据该乡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南蛮甸建立一个草原林网,乡政府根据谁造谁治的原则,动员下一组村民进行为期一个半月的治理工作。根据当时乡镇政府的规定,草原建成后分配给下一组村民。在草原林网管理过程中,没有其他村民小组参与,也没有与其他村民小组发生边界纠纷。在他们看来,整个草原森林的净权利应该属于下一个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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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岗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处理下头集团南蛮甸林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文件,下头集团南蛮甸林地的所有权应遵循谁拥有谁的原则,以下头集团转包林地的具体情况为准,谁拥有谁不得平均分配。根据松山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裁决,松山区岗子乡大柳树子婴村下峡村民小组享有典满争议地区4170亩草原的承包经营权,具体位置以争议双方共同测量的测量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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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村民团体:

想要一份补偿吗

记者联系到了大柳树村四组组长许先生。徐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风力发电项目收购南蛮甸的补偿还没有支付,包括4个村民小组在内的9个村民小组认为,补偿应该是其中的一部分。因为在20世纪80年代,整个村子的村民曾经在典满放牧。后来,由于其他村民小组远离这里,林地管理全部由下头小组负责,其他村民不再参与,导致下头小组村民认为南蛮甸属于他们。关于其他村民过去在这里割草的证据,徐说没有书面材料,只有前割草人和前大队书记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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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补偿金

被协调

关于双方的纠纷,记者联系了大柳树村一位姓刘的负责人。他说,没有支付补偿是因为下头集团和其他九个集团之间有纠纷,其他九个集团的村民说他们也应该分享对南蛮甸草原的补偿,但下头集团的一些村民不同意花这部分钱。记者向刘姓负责人提出:典满的林地应该坚持谁治理谁受益的原则吗?他说原则就是这样。如果没有风力发电项目占用的土地,林地将属于下一组。纠纷的产生是因为征地补偿,下一批人从几百万的补偿中拿出20万到30万应该不成问题。他说,目前的补偿是在镇政府,而不是在村里,预计这一问题将得到成功协调,补偿将在年底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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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长:

土地所有权不明确

随后,记者联系了岗子镇的郭。他说补偿在镇政府的财政部门。对下一批人的补偿已经推迟,因为土地所有权尚未确定。村民提供的资料只确认了承包经营权,但土地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不是同一个概念。村庄无权决定土地所有权,这需要上级政府来决定。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已经就承包经营权发表了意见,但没有土地所有权的文件。现在,承包经营权没有问题,关键在于土地所有权不清。现在村里正在调解,一些村民不允许测绘人员测量被占用的土地,所以问题还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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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政府部门

首先应该确定土地所有权

针对岗子镇大柳树子婴村的赔偿纠纷,记者咨询了三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光。杨律师介绍说,在这种情况下,赔偿不应该首先支付,政府部门应该首先确定所有权的占用土地。如果村民不承认政府确认权利的权利,他们可以寻求法律诉讼。(记者张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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