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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环境监督执法,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危害人民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努力提高环境质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精神, 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切实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通知》,在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同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赤峰市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政策措施: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进监督执法全覆盖;对各种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处罚力度;积极推进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限制执法行为;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任务,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加强基层监督,提高环境监督执法能力。

赤峰市加强环境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惩环境违法行为

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重要意义,通过不断加强环境监督执法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措施,认真落实各项任务,全面提高我市环境监督执法水平。(记者孟京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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